【專題探索】從韓國科技評估制度探討科技風險治理之重要性
陳淑嬌 (2016/05/20) 《台經月刊第39卷第5期》
科技績效評估屬於科技治理一環中有效的管理機制之一,在先進國家部門皆已有推廣與運用,諸如美國、歐盟、丹麥及日本等,日本雖為亞洲科技龍頭,持續占有領先地位,但近年其地位開始受到鄰近的韓國強勢挑戰。
科技評估區分為事前、事中與事後評估三種類型,且目的及評估方式皆不相同,尤其是長期且重要的科技計畫,其事前評估的嚴謹度將影響事後評估的進行,目前事前評估在我國現今評估體系中處於發展階段,而科技評估除了需要專家學者的知識,「多元專家參與」及「公民參與」也逐漸占有重要地位。韓國和台灣一樣,「參與式科技評估」尚未占主導地位,但透過該國科學技術基本法修訂,開始建構朝多元、多層次專業及重視公民參與的科技評估體制。
科技風險治理之重要性
科技評估源起於1980年代美國白宮成立之科技評估辦公室(Office of Technology Assessment, OTA),但歐洲則因1990年代中期的狂牛症、化學毒物汙染事件、科技風險及社會經濟結構變遷挑戰等,各國逐漸發展以國會監督決策的國會科技評估模式(Parliament Technology Assessment, PTA),接續衍生出真正具民主參與意涵的科技評估,並創新成為接近民主程序的參與式科技評估(participatory TA, pTA)。
推動科技發展是各國政府追求的目標,但因應新興科技發展所產生的風險議題不容忽視。科學技術的進展,常伴隨著安全上的疑慮以及環境、倫理上的副作用,由於這些高科技風險的性質與以往不同,難以在第一時間就被公眾所感知,因此,必須針對新興科技議題進行多面向的科學影響性評估,並在社會各界廣泛參與下,再將科技評估的結果反映在政策的推動與執行(韓國科技評價與計畫院KISTEP,2008)。關於風險的分析必須放置在多面向科學領域分析過程,儘管是科學知識的生產與評估都要重複與大眾諮詢,並且承認大眾諮詢有助於科學專家判斷的品質(Jasanoff, 2010)。因此,在將科技評估結論反映在政策面執行前,必須審慎進行多元面向的科學影響評估及納入社會廣泛參與,且不論在歐洲、美國或韓國等,風險評估專業知識與參與者的擴大與多元,在科技風險治理制度上皆具有其重要性。
韓國科技評估體制發展探討
韓國在科技與社會的影響評估上,乃透過該國《科學技術基本法》的修訂,除重視國際科技評估趨勢外,並規劃由「韓國科技評價與計畫院」(Korea Institute of S&T Evaluation and Planning, KISTEP)建構多元、多層次專業與重視公眾參與的科技評估體制,以及明確將科技對社會影響的利益與風險衝擊納入其中(劉華美,2010)。因此,KISTEP主要任務除了確立科技評估作為國家科學發展的機制之外,並正面考量新興科技所帶來的全球化效應及爭議問題,及納入相較過去更為廣泛的社會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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