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學院|台經月刊|【亞洲政經瞭望】東北亞地區綠能市場發展與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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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洲政經瞭望】東北亞地區綠能市場發展與挑戰

王琬靈  (2013/04/08)    《台經月刊第36卷第4期》

日本綠能發展政策

2005年京都議定書正式生效後,日本即積極執行節能減碳,努力實現承諾2008~2012年期間溫室氣體排放1990年減6%20201990年減25%之目標。為達成上述目標,日本除200812月恢復實施住宅用太陽光電補助措施外,也20098月公布並實施能源相關辦法,亦即「能源供給結構高度化法」及「非化石能源法」,以作為創設「太陽光電餘電收購制度」的法源依據。

日本政府將大部分的再生能源發展資源投入太陽光電,2011年福島核災後,日本政府決定放棄現有電力生產量中核能發電比率30%提高203053%的能源計畫,並檢討原先再生能源配比義務制(Renewable Portfolio Standard, RPS)的存廢。另在太陽光電方面,重新調整原2010年提出的基本能源計(Basic Energy Plan)2030年前提高規15倍,更積極通過新能源法案,20127月開始實施「可再生能源特別措施法」,該法目的在推廣各類再生能源,推動新能源產業的技術創新,減少對核能發電的依賴,同時期望能振興地方經濟,降低二氧化碳的排放量;而購買可再生能源電力之費用,以課稅金方式平攤追加至家庭與企業之電費。另對於大宗使用電力之產業客戶,減輕課稅金額,而東日本大地震之受災地區,追加課稅金負擔延20133月底後實施。在「可再生能源特別措施法」下的一個重要政策,即是廢除再生能源配比義務制度,改採再生能源躉購費率制(Feed in tariff, FIT),強制公用電力業者必須收購一定數量的再生能源(太陽光電、風力、生質能、地熱以及小型水力)電力,以擴大再生能源之使用。

此外,日本亦持續使用住宅用太陽光電補助措施,因其有助於降低一般家庭的初始投資負擔,以及具有促進太陽光電系統降價之效果。在太陽光電設置補助方面(1),補助方式主要分為住宅與非住宅,並透過設置成本補助以及稅收之減免,創造設置誘因。


1  日本太陽光電設置引進補助及優惠措施

 

日本綠能市場發展現況

據日本經濟產業省資源能源廳最新公布2012能源白皮書統計顯示20124~11月內已啟用的再生能源設備合計總裝機量約144.3kW,其中太陽能發電139.8kW,高達九成以上的比重遙遙領先其他能源種類,成長幅度仍舊可期。當中住宅用太陽能發電裝機量攀升102.7kW,非住宅用太陽能發電增加37.1kW。另生質能與風力發電分別2.8kW1.4kW裝機量分居亞、季軍;水力發電則約0.3kW;至於地熱能源因其設備裝置成本偏高,仍呈現成長停滯狀態(2)。

綠能市場再生能源躉購費率配比義務政策補貼電價轉嫁能源自主技術創新產業競爭力財政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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