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政經瞭望】東亞區域經濟一體化之新特點
劉相平(作者為南京大學台灣研究所副所長) (2010/10/05) 《台灣經濟研究月刊(第33卷第10期》
東亞區域經濟一體化趨勢成形
目前,經濟全球化的浪潮十分迅猛,但顯然還存在許多利益不一致或不平衡的現象,導致其進程受阻,GATT/WTO烏拉圭回合談判的艱巨性,以及杜哈回合談判失敗乃至破裂就是明證,這也使得各國各地區加大區域經濟的參與力度,紛紛尋求簽訂FTA或其他經貿協定,以確保自己的利益,區域經濟一體化趨勢因而十分突出。據WTO統計,截至2008年12月,在GATT/WTO備案的區域貿易協定(RTAs)共有421個,至2009年10月已有266個貿易協定生效,在這類協定中,90%是自由貿易協定(FTAs)或特定區域貿易協定(partial scope agreements,注1);而東亞主要國家與地區之間,也已簽署73個經貿協定。可見經濟全球化的進程實在不可阻擋,東亞區域經濟一體化的趨勢也是如火如荼。
區域經濟一體化是指特定區域內的國家或地區,通過達成經濟合作的某種承諾或者組建一定形式的經濟合作組織,謀求區域內商品流通和要素流動的自由化以及生產分工的最優化,直至形成各國各地區經濟政策和區域經濟體制某種程度的統一(注2)。一般認為,區域經濟一體化的目的和動力是成員體的共同利益,即提高成員體在國際競爭中的整體競爭力,實現比較利益和規模經濟利益。具體而言,主要表現在幾個方面:第一,區域經濟一體化有利於擴大經濟規模,增強經濟實力,從而提高成員體在世界經濟中的地位;第二,區域經濟一體化有利於提高集體的經濟效益,促進成員體的經濟發展;第三、區域經濟一體化,使得相關國家或地區在不同程度上消除貿易壁壘,有利於資源交流,擴大區域內的需求和市場,從而在一定程度上減輕對區域外市場的依賴(注3)。
目前,區域經濟組織分為「封閉性組織」和「開放性組織」兩種,其中以「封閉性組織」居多,主要有歐盟(EU)、北美自由貿易區(NAFTA)、東南亞國協(ASEAN,簡稱東協)、南方共同市場、西非國家經濟共同體等。由於歐盟一體化的成功,所以目前的區域經濟一體化組織,一般以歐盟的一體化模式為直接仿效的物件。「開放性組織」則以亞太經濟合作組織(APEC)為代表。
封閉性區域經濟組織往往刺激和推動其他地區成立類似組織,因為如果某一地區推行封閉的地區主義,築起內向型和排他性的「地區堡壘」,則這種做法的一個直接後果就是「挑起」其他有條件的地區也去組建本地區的「地區堡壘」(注4)。如歐美區域經濟集團的形成,對東亞的新興工業國家和地區必然形成衝擊,因為以往這些國家和地區都是與歐美國家配合,但現在歐美先進國家似乎已找到可取代東亞新興工業國家和地區位置的替代者,東亞國家和地區的對歐美貿易必然大受影響。以台灣為例,原先西歐可能是台灣分散美國市場的主要地區之一,台灣對歐洲的輸出,至1980年代時已提升至15.8%,但隨後出現明顯下降,再也無法持續增長。「這表示歐洲的區域經濟已逐漸形成,西歐各國的部分產品需求,已由原東亞國家(地區)的供應,逐漸轉移到東歐,導致對歐洲貿易又出現變化。」(注5)為了緩解其他區域經濟組織造成的壓力,亞洲地區必須更加重視區域內經濟合作。
然而東亞區域經濟依然存在不平衡狀態,現代世界經濟體系理論所稱之「核心-半邊緣-邊緣」的結構依然存在,長期以來,日本處於核心區域,包括台灣在內的「四小龍」處於半邊緣區域,其他國家或地區處於邊緣區域。近年來,日本經濟發展速度放緩,但其東亞經濟核心地位尚無可替代;台灣經濟曾一度出現「邊緣化」危機,但目前初步止住了下滑的步伐,2010年的經濟增長率可望超越8%,堪堪可以保住「半邊緣區」的地位;中國迅速崛起,逐漸融入現代經濟體系中,但離「核心區」尚有較長的路程要走。因此,目前的東亞經濟體系仍會繼續維持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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