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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洲政經瞭望】亞洲重要國家FTA發展與趨勢

王勤銓  (2008/10/05)    《台經月刊第31卷第10期》

自由貿易協定(Free Trade Agreement, FTA)意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經濟體或主權國家,藉由降低彼此關稅、或減少其他規費,或排除妨礙彼此進行自由貿易的障礙,進而促進彼此貿易活動之協定。近年來WTO多邊體系貿易自由化之推展下,區域性經濟整合蔚為風潮,根據WTO秘書處的統計,自1994~2007年7月底為止,向WTO報備的區域貿易協定共有380個,其中向世界貿易組織通報並已經生效的自由貿易協定共有138個(不包括服務貿易協議),主要原因在於自由貿易協議的經濟誘因,如追求更大市場、排除競爭、獲得更多外來投資、進一步整合、保護防禦需要等,以及政治方面考量,包括增加談判籌碼、預防政經改革倒退、回饋對方政治支援等。

亞洲主要國家如日本、韓國、中國以及新加坡近幾年吹起了FTA風潮,除了與亞洲國家進行FTA的布局外,亦積極開拓與美洲、歐洲、大洋洲等重要經貿區域之關係。反觀我國情勢,由於常遭受中國嚴重的排擠與打壓,並受限於兩岸的國際政治現實,截至目前為止FTA的推動工作仍侷限於中美洲邦交國。而與經貿往來密切的日本、美國、新加坡、紐西蘭、菲律賓等亞太國家推動簽署,則因中國的作梗而難有較大進展。在全球化的迅速發展下,推動我國區域經濟整合的版圖實為重要,因此,未來如何與我國重要經貿關係國家中完成FTA簽署,以提升我國整體競爭力與優勢,實是刻不容緩。


我國FTA現況與發展

為推動貿易自由化,我國與中南美洲之國家陸續簽定FTA,目前已生效的有台灣巴拿馬自由貿易協定(93年1月1日生效)、台灣瓜地馬拉自由貿易協定(95年7月1日生效)、台灣尼加拉瓜自由貿易協定(95年6月16日生效)、台薩宏自由貿易協定(97年3月1日生效)以及台多自由貿易協定。已經在洽談階段的國家則包括巴拉圭以及哥斯大黎加,未來亦研議與其他國家,例如日本、美國、新加坡、紐西蘭與菲律賓洽談自由貿易協定。

綜觀我國所簽訂自由貿易協定之內容(詳見表1),主要立意在於排除貿易障礙來追求經濟互補性,強化貿易、投資及技術的合作關係,為企業帶來更多商機,從而創造就業機會,增進人民福祉。且此協議亦有助於提高國家國際競爭力,並因應全球化和自由化的挑戰。除了與邦交國洽簽FTA外,也努力與其他非邦交國家(但與我國經濟貿易關係密切的國家)進行FTA可行性研究與了解,以期將來可以簽訂FTA,提高雙方貿易最大利益。

 

1 我國洽簽自由貿易協定國家之協定內容

 

以貿易總值成長率來看(詳見表2),95年至96年間只有瓜地馬拉呈現負成長,其餘國家均為正成長,其中宏都拉斯高達32%的高成長率。單就貿易總值來分析,雖然瓜地馬拉呈現負成長,然其貿易總值亦高達1.28億台幣,其中巴拿馬更高達2.59億台幣。在出口成長率部分,瓜地馬拉與尼加拉瓜為負成長,薩爾瓦多與多明尼加為持平,巴拿馬與宏都拉斯則為正成長;全面來看,與我國簽署FTA的六國出口成長率仍有0.37%。在進口成長率部分,只有宏都拉斯為負成長,其餘國家均有高度的成長率。整體而言,與我國簽署FTA的六國進口成長率高達37.41%。

 

2  我國簽署FTA國家貿易總值與進出口統計


中國FTA發展

隨著中國-東協自由貿易區及中國內地與港澳地區「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 Arrangement, CEPA)」的實施,中國FTA戰略於這幾年不斷積極擴展與各區域組織或各國完成協議,藉以提升其經濟實力與國際地位。自2000年中國與印度、南韓、孟加拉、斯里蘭卡、寮國等國簽署「曼谷協定」,開啟了優惠性貿易之門。隨後於2001年成立上海合作組織,希望藉此推動中國、俄羅斯、吉爾吉斯、塔吉克、哈薩克及烏茲別克之雙邊與多邊經貿合作。為了強化中國在亞洲的地位,於2002年開始積極推動與東協之區域組織整合與FTA商議,除了經濟因素外,有更大層面為政治因素考量,並期建構一個包含全亞洲的亞洲自由貿易區,以與歐盟、北美形成三足鼎立之勢。

自由貿易協定區域經濟整合台灣亞洲FTA國際貿易經濟競爭力WTO兩岸政治貿易合作經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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