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學院|台經月刊|【專題探索】21世紀經濟舞臺的重要角色——數位內容產業

 

台經月刊

 

【專題探索】21世紀經濟舞臺的重要角色——數位內容產業

陳雯雅  (2007/04/09)    《台經月刊第30卷第4期》

前言

數位內容產業是現21世紀經濟舞臺上的重要角色,具有發展知識經濟與數位經濟的雙重指標意義,不但可促進傳統產業提升知識含量、進而轉型成為高附加價值的優勢產業,更是提升整體國際產業競爭力的關鍵基礎。有鑑於此,數位內容產業已成為世界先進國家積極推行的明星產業。

 

我國數位內容產業發展現況

數位內容主要是以數位化思考而創作,具有傳播的特質,以數位化形式存在,並藉由「數位媒體」做主要的傳播工具。數位內容的根本其實是知識資本,藉由資訊科技的應用將內容不斷創新,以創造價值,展現方式參照1。根據經濟部定義,數位內容產業(Digital Content)係指將圖片、文字、影像、語音等運用資訊科技加以數位化並整合運用,同時包括處理使用數位內容產品(用以將資料轉換成可使用狀態之軟硬體),以及提供創造與利用數位內容環境所需之服務。 


1 數位內容產業展現圖

 

由於數位內容產業含有下列特性:
1.產業的主力消費族群35歲以下的年輕族群。
2.產業的工作者多為高素質人力。
3.產業的產品多數強調與使用者互動與影、音、像整合的功能。
4.產業的收費機制、交易平台和通路有別於一般產業。
5.產業的消費方式大多都必須透過電腦和網路來進行。

若依應用特性,本產業可分為影音類、遊戲類、出版類及學習類等;從產業面可區隔為核心產業、支援產業及衍生產業三類型,基礎產業包括內容軟體與網路連線服務,屬於成熟型產業;核心產業包括影音應用、動畫、遊戲、無線應用、出版典藏等,屬於火車頭型產業;衍生產業則是運用核心產業之產品與應用而產生擴散的關連產業(參考圖2)。本產業依照領域別可細分為數位影音應用、電腦動畫、數位遊戲、行動應用服務、數位學習、數位出版典藏、內容軟體、網路服務等產業,相關定義與產品系統介紹參見1

數位內容產業知識經濟挑戰2008計畫兩兆雙星台灣產業政策內容軟體國際行銷文化創意產業轉型亞太設計中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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