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動態SNG】網路服務業初探
陳世憲 (2009/10/05) 《台經月刊第32卷第10期》
網際網路發展早在1969年就開始發展,當時主要是用於軍事用途,而在1980年代逐漸擴及學校與研究機構使用,隨後也有更多的政府機構與工商界加入。1990年代全球資訊網圖型介面軟體的出現,進一步揭開了全球資訊網的應用序幕,網際網路使用者不再需要使用複雜艱深的電腦指令,只需要透過滑鼠點擊就能悠遊廣大的網路世界。隨著軟硬體設備在這10多年來的迅速發展,網際網路不但頻寬越來越大,傳輸品質也越來越好,而日益降低的使用價格也使得網際網路愈加普及。
網際網路的普及慢慢的改變現代人的生活習慣,行為模式、工作方式與生活型態無一不受影響,新的商業模式也應運而生,食衣住行育樂幾乎都能透過網路上來進行,各種網路公司也如雨後春筍般的紛紛冒出頭來,逐漸形成新興網路服務產業。由於網路服務產業屬於新興產業,在產業的界定上仍是眾說紛紜,並無定論。本文將網路服務產業界定為:「利用網際網路為載具,以第三方的角色,提供資訊內容、電子商務、資料的處理與加值、通訊等服務的業者。」
網路服務業之分類
在針對網路服務產業作一界定之後,本文亦利用服務市場與處理標的等兩個構面對於網路服務產業的形態進行分類。首先,在服務市場區分成企業/企業(B2B)、企業/個人(B2C),以及個人/個人(C2C)三種市場。至於在處理標的部分則可分成人、物與資訊三種,詳述如下:
(一)以人為處理標的
提供與人相關的服務,如人與人鏈結、互動,或人與職缺的媒合服務。
(二)以物為處理標的
提供與物相關的服務。不單只是實體的商品,還包含非實體的商品(服務)在內,例如旅遊行程等。
(三)以資訊為處理標的
提供網路空間,供使用者進行資訊的傳輸與儲存,以及提供如MSN即時通訊等服務,作資訊傳遞與保存的服務。
本文利用服務市場與處理標的兩個構面,進行網路服務產業分類,並列舉相關廠商為範例,詳見附表。
附表 網路服務產業分類與範例廠商
由於部分網路服務同時會有兩個以上的服務標的或對象,因此分類上以比較偏重的服務類別來區分。然而,有些類型的網路服務業者則是同時跨很多類別,所以無法區分其所偏重的部分,如入口網站,同時提供交友、拍賣、部落格、B2C電子商務等服務。而將網路服務產業作上述分類之後,可以簡單歸納出不同類別下的網路服務廠商在競爭關鍵、注重的企業能力,以及收入來源上的差異。
網路效應、數位商業模式、平台經濟、使用者參與、微型商務、差別取價、精準行銷、利基市場、正回饋循環、網路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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