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韓FTA對台灣之影響及因應對策】
台經院 (2012/09/06) 《台經月刊第35卷第9期》
長久以來,韓國都是我國在國際經貿上最主要的假想敵,台灣與韓國的出口結構相似度達80%,雙方主要的出口地點也具高度相似性。隨著相繼生效的韓歐FTA與韓美FTA,加上2012年5月開始啟動的中韓FTA談判,無疑使得同樣以中國及美國為主要出口市場的台灣面臨極大的威脅。雖然,台灣與中國的兩岸經濟合作協議(ECFA)貨品貿易早期收穫計畫於2011年1月1日開始實施,但ECFA的品質畢竟不如FTA,中韓FTA所產生的衝擊必將稀釋ECFA對台灣的效益。
根據2011年日本貿易振興機構(JETRO)的估計,中韓FTA將使得韓國對中國的出口每年增加278億美元,同時也排擠了第三國在中國的市場占有率;日本在中國的市場將平均每年被替代53億美元,台灣在中國的市場將每年被取代33億美元,其中,台灣被替換的主要產業是光學精密儀器(15億美元)、紡織及成衣(3.8億美元)、化學(2.1億美元)。在韓國市場方面,中國將因此每年增加對韓國出口約126億美元,同樣也瓜分第三國在韓國的市場占有率,其中歐盟被取代17億美元、日本被替代16億美元、台灣被替代2億美元,而台灣被替換的主要產業是機械(2,000萬美元)、化學(2,000萬美元)、電機(1,800萬美元)。根據相關研究所做的分析,整體而言,中韓FTA生效將使得台灣的塑化、機械及紡織業受創最深。
上述量化結果僅考慮中韓FTA的調降關稅效果,其實另一個非關稅效果可能產生更大的負面衝擊。舉例來說,若中韓FTA所觸及的原產地規則(ROO)其要求的原產地比例愈高,將促使台灣業者至中國當地設廠,不利台灣本地的一般產品出口,這將打亂ECFA生效後企業原本在兩岸產業分工的布局,同時也可能降低中國企業及外國企業來台投資的意願。除此之外,中國也極可能以中韓FTA為談判籌碼,加大對台灣在兩岸ECFA後續談判的壓力;由於中國在洽簽中韓FTA所關切的事項,包括:開放農產品、輕工業市場、放寬人員移動限制、改善動植物檢疫程序及制度,解除對中國的特別緊急進口限制措施(Safeguard),這些關切事項也可能成為兩岸ECFA後續談判,對台灣做類似要求。
面臨中韓FTA對台灣形成的衝擊,我國的因應措施主要可分為兩個方向:(1)具體擘劃台灣的FTA戰略藍圖;(2)持續台灣內部整體產業競爭力提升的工程。
首先,在台灣的FTA戰略藍圖方面,除了加速後續ECFA談判的進程外,也要盤點在中韓FTA形成後台灣將受到傷害的產業,以便在後續ECFA談判時可對於這些可能受害產業,爭取中國給予我方的條件應比照韓國所獲得的優惠。為加速我國融入區域貿易協定,政府致力於推動跨太平洋戰略經濟夥伴協定(TPP),從戰略角度而言是對的方向,但政府須留意到這是一個高品質的區域貿易協定,涵蓋議題不僅是關稅減讓,尚包括許多超出WTO規範的議題,如智財權保護、環保問題、勞工問題、國營企業民營化、原產地原則等,未來一旦台灣加入,這些超過WTO規範的議題都必須以最高標準來要求,表示我國加入後將面臨法規面及制度面都要快速調整的挑戰,對於產業面也會有不小的衝擊,舉例來說,若TPP要求的原產地比例須占很高,則原本在ECFA下的兩岸分工形式將被迫調整。相信政府在信誓旦旦將於十年內加入TPP的願景下,必然對於這些挑戰已了然於胸並做好準備,最終仍能有輕舟已過萬重山、柳暗花明的契機。
除了持續推動ECFA後續協商及加入TPP的計畫外,政府可思考加入東協發起的區域綜合經濟夥伴協定(RCEP),RCEP是由東協十國加中國、日本、韓國、印度、紐西蘭、澳洲所組成,這個多邊的區域協定對外採取開放的態度,未來歡迎其他國家加入。由於台灣長期與東南亞區域的產業分工,以及華人群聚的效應,加入RCEP對於台灣的產業分工布局可更加靈活。另一方面,由於RCEP多以發展中國家為主,預期RCEP的品質要求程度不會如TPP所要求的高標準,加入RCEP對於台灣所產生的體制變革及法規變革的衝擊應較低。同時,由於中國也是RCEP的成員之一,趁著兩岸經貿合作氛圍融洽的當下,加入RCEP所面臨的國際壓力應會小於參加T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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