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政經瞭望】國際複合式海域能源發展趨勢及經驗借鏡
許中駿.呂凱尼.陳安峻 (2024/11/08) 《台經月刊第47卷第11期》
國際複合式海域能源發展係指在海上環境中綜合運用多種再生能源技術,以提升能源生產效率、增加能源供應穩定性,並促進全球能源系統的可持續性和脫碳進程,通常整合離岸風電、海上型浮動式太陽能、波浪能、潮汐能及綠氫生產等技術。各國政府和國際組織在推動複合式海域能源發展方面提供了強而有力的政策支持與合作機制,歐盟、IEA等組織積極促進海上再生能源的協作,並提供各種補貼、稅收優惠政策,鼓勵再生能源技術的整合和創新。
複合式海域能源係結合離岸風力發電、海上型太陽光電、海洋能等海域型的再生能源,透過整合、共置及共構方式,達到提升海域空間利用效率、提高海域能源發電密度、有效提升海纜輸電利用率、利用多元能源來源互補提高海域能源基載電力輸出,以及透過共用基礎設施降低整體設置與發電成本,進而達到更穩定的零碳電力系統。
歐盟執委會為達到2030年與2050年歐盟氣候政策目標,並使海上型再生能源可望成為歐洲未來電力結構的主要支柱,故於2020年提出「歐盟離岸再生能源策略」(EU Strategy on Offshore Renewable Energy COM [2020] 741),制定2030年為60GW的離岸風電與1GW的海洋能裝置量目標,以及2050年分別為300GW和40GW。該戰略在技術重點上,主要聚焦包括固定式和浮動式的離岸風電、波浪能及潮汐能、海上型太陽光電與利用藻類生產能源等新興技術。為調適海上再生能源的擴張,該策略強調需要綜合海洋空間規劃,以避免與海洋空間的其他用途發生衝突。在投資金額方面,該戰略確定到2050年需要8,000億歐元(約新台幣28.6兆元)的投資,分為海上發電能力和電網基礎設施,而歐洲投資銀行(European Investment Bank, EIB)和其他金融工具將在支持投資方面發揮關鍵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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