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學院|台經月刊|【經濟變.辨.辯】兩岸經貿正常化之先行示範區域——金門發展成為「兩岸經濟自由區域」之可行性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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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變.辨.辯】兩岸經貿正常化之先行示範區域——金門發展成為「兩岸經濟自由區域」之可行性評估

蔡志良  (2008/05/05)    《台經月刊第31卷第5期》

金門擁有之優勢即在鄰近廈門,可吸納廈、漳、泉三地消費人口,又值兩岸往來之樞紐,具有發展觀光旅遊休閒之潛在有利條件。除此之外,金門本身也因位處兩岸邊境,如能善加運用海峽兩岸經濟互補性,例如台灣所具有之資金、技術、管理、經營等優勢,勞動生產率較高,服務業相對發達,以及中國具有資源勞動力、市場容量、區域發展腹地廣闊等優勢,加上結合廈、漳、泉及台灣本島之發展,將可形成在福建省與台灣5,600萬人口市場交會之新興區域經濟圈,此為金門所蘊含除發展觀光以外之產業發展能量。

金門現因受限於本身先天條件欠缺、現行相關法規與兩岸政策之相關規範下,對於吸引產業投資金門有所障礙。然而2008年我國兩位總統候選人對於金門縣發展均納入政見中,都認為以金門位居台灣與中國之間特殊樞紐區位,若引進產業投資,發展服務業,並給予適當政策開放將足以讓金門在兩岸未來經貿正常往來中,擔任先行示範區域之任務。從兩位總統候選人都紛紛提出兩岸經貿政策朝開放方向的構想,金門縣產業發展環境若能在「人流」與「錢流」適度鬆綁,從不可取代的地理樞紐條件引進具競爭力產業投資,不僅有助於金門縣地方產業扶植,避免兩岸政策鬆綁後可能引發之邊陲化危機外,也可吸引台商或全球有意至中國投資企業至金門投資,對促進兩岸經濟發展均具正面效益。

有鑒於此,研議如何鬆綁離島建設條例與相關法規,解除離島地區發展限制,並從全球競爭力視野,引進金門縣產業發展所需動能(人與資金),如能積極建構金門縣發展「兩岸經濟自由區域」的投資環境,可視為未來兩岸經貿正常化之先行示範區域。

 

金門擁有客觀環境之有利條件

(一)掌握金、廈小三通持續擴大之商機

2001年元旦,金、廈小三通正式啟動,金門轉而成為兩岸轉運的關鍵角色。小三通實施已屆滿6餘年,2002~2007年6年來往返旅客入出境人次計達238.6萬人次(2002年5.3萬人次、2003年1.6萬人次、2004年40.6萬人次、2005年51.8萬人次、2006年62.3萬人次、2007年突破77萬人次)。其中2004~2007年更大幅成長,平均每年都有10萬人次以上的成長數據。

金門中轉已是兩岸人員往來最便捷及最經濟的選擇。金門在未來發展上可進一步強化兩岸人貨中轉,如開放小三通適用對象限制,兩岸貨輪中轉,兩岸金融匯兌,排除人流、物流、資訊流、資金流障礙;扮演兩岸接軌的重要門戶。

(二)發揮中地功能、有利兩岸合作

根據經濟部統計,我國2007年全年的貿易順差達274億美元,成長28.4%,其中對中國貿易總額為1,023億美元,是首次突破千億美元大關,較上期同期成長了16.1%,占我國同期對外貿易總額的21.9%,其中出口總額是742.8億,成長17.3%,進口額為280.2億美元,成長13.1%,貿易順差達462.6億美元,較上年同期成長20%。

對中國之鉅額貿易順差,已是我國所無法忽視的外銷市場,分析其背後的原因,主要是台商由台灣進口大量之原物料、半成品及相關生產所需之機械設備至中國。 

由經濟部的統計可以發現,中國目前是台灣第一大貿易伙伴、第一大出口市場、第二大進口來源,以及貿易順差最大來源地,顯示兩岸貿易關係之密切。在未來兩岸經貿往來正常化後,兩岸間的經貿往來將會持續成長。但目前兩岸間互信不足,許多攸關兩岸經貿往來等相關議題無法進行有效溝通,如能將金門建構成為兩岸間溝通與交流平台,相信能對兩岸間和平溝通與經貿合作有所助益。

(三)掌握中國稅制改革、引發台商回流之契機

2007年中國陸續推出多項調整經貿的措施及法規,例如「調降或取消商品出口退稅率」、「企業所得稅法」及「勞動合同法」等,增加台商在中國的營運成本,台資企業為了避稅與降低成本,開始調整中國投資模式。由於香港與中國簽訂了租稅協議,台商開始調整對中國投資新模式,即先在香港設立控股公司,或將其他第三地公司改設香港或將中國投資改為香港控股方式進行投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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