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變.辨.辯】如何在大數據時代發揮開放資料的社會價值
李永正 (2015/09/20) 《台經月刊第38卷第9期》
在大數據時代,豐富多樣的公開與非公開資料,早已成為各行各業發掘新興商業價值和營運模式的來源,運用與開發這些資料的技術也是企業在激烈競爭下解決經營問題必備的生存技能。某些企業會在運用數據資料獲取商業利益的同時衍生出社會便利與公共價值。然而在大部分的情況下,社會便利與公共價值還是倚賴政府提供。
政府要如何運用這些開放資料傳遞更好的公共服務或更實際地解決社會問題,仍是一個政策設計方面待解的難題(wicked problem)。近幾年英國的政策研究智庫NESTA(附注)在嘗試解決這個難題的過程中,逐漸形塑了一套舉辦「鼓勵社會企業應用開放資料解決具體社會問題」的創業競賽辦法。某種程度上,這套實驗性的辦法對上述的難題初步提供了「部分解答」。同時,也為「社會企業解決社會問題」創造出了一個雛型市場。
非常值得注意的是,這套辦法融合了政策實驗、政府創新、資料開放、鼓勵創意創業、解決實際社會問題(或滿足社會需求)等多樣化元素。它在規劃初期的背景研究、公私部門人員專業分工、競賽與輔導程序、評比標準與獎勵設計等面向都有新穎獨到之處,並已初步獲致預期的政策效果。這對於我國目前正在舉辦的開放資料創新應用競賽或是相關政策設計而言,有許多經驗值得參照借鏡。
開放資料的趨勢與挑戰
因應大數據時代的到來,近年歐美各國相繼提出「數據驅動創新」的倡議,希望透過大數據的應用了解國內社會與經濟問題的癥結,並提出解決方案。在類似的思維脈絡下,2012年行政院決議推動資料開放,進行推廣宣傳、資料釋出、社群參與、國際交流、產業輔導、舉辦應用競賽等工作。2014年底行政院射出:開放資料、大數據和群眾外包的「三支箭」,希望未來能夠藉此三個途徑更精準地預估民眾需求,以便前瞻施政提升決策品質和公共服務,同時將2015年定為「開放資料深化應用元年」。
然而,僅有政策倡議並不足以誘發創新,倘若要真正能夠驅動公私部門的創新能量,仍有許多橫跨技術與制度領域的「基本功」必須持續努力。例如,像是「G8開放資料憲章」(G8 Open Data Charter)指出的關鍵原則:要在兼顧法律和個人隱私的條件下持續鼓勵政府單位開放資料;要同時兼顧資料的品質、數量與時效性,否則即便資料開放後所能發揮的功能也會有限;要讓所有人都可以免費簡便且自由地使用數據資料,不能故意利用行政手續形成企業和人民取得資料的障礙;要持續精進相關技術工作以保持資料格式的完整性與一致性;要以誘發企業創新活動作為開放資料的目的。
開放資料政策、社會創新競賽、公共服務優化、資料驅動治理、社會企業育成、創業輔導機制、資料應用實例、使用者需求導向、政府創新策略、跨部門協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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