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探索】節能減碳下的台灣核能發電政策發展趨勢
黃釋緯 (2009/06/05) 《台經月刊第32卷第6期》
核能發電之優缺點
核能發電是利用鈾燃料進行核分裂連鎖反應時所產生的熱,將水加熱成高溫高壓的蒸汽,用以推動汽輪機並帶動發電機發電。其優點為鈾燃料體積小,容易運輸;其次在於不產生二氧化碳,而燃燒化石燃料如煤、石油等,則會產生二氧化碳等氣體,使溫室效應日趨嚴重,這也是核能漸為各國接受,亦是降低溫室效應的因應策略之一。
然而,核能發電之安全問題仍是普羅大眾最為擔心的課題,因為核能發電具放射性,對人體有危害,處理或管理不當,將影響人類的健康安全。同時,發電廠的安全管理與資訊非外人所能知,一旦事故發生,非預期的放射性物質劑量將造成基因突變、癌症與畸型兒風險增加,此為民眾排斥核能發電的主要原因。
我國核能發電之爭議
由於上述對核能優缺點的認知不同,造成贊成核能發電與反對核能發電之間各擁立場,難以達到溝通。我國的核能發電甚早,自1977年11月核能一廠1號機完工開始發電以來,至今已超過32年的歷史,之後陸陸續續完成了核能二廠及核能三廠,目前為止總共有六部機組,裝置容量總計有5,144瓩,每年的平均發電量大約300餘億度。核能四廠之興建是我國核能發電政策爭議之活教材,1978年台電公司首次提出興建核四廠之規劃,並於1980年確立廠址於貢寮鄉,其間在1986年受蘇聯車諾比電廠事故影響,我國反核運動達到高峰。在1991年立法院一度凍結核四的預算,後經朝野協商,於1992年通過核四興建計畫,但遲至1996年開始正式動工興建。
2000年政黨輪替,反核的民進黨首度執政,同年10月即宣布停建核四廠,此舉不只影響當年的經濟情勢,更造成了政治之風暴,引發罷免總統與長期藍綠政治對抗。核四廠因停工再復工,原訂2009年1號機試運轉,2010年進行商業運轉,但考量到安全因素,商轉時程可能得延後1~2年,也就是2011~2012年才會商轉。核四廠的發展,由興建規劃到完工,體現了我國核能發電當前的困境。
歷次全國能源會議對核能發電政策之探討
台灣能源自給率低,長期仰賴國際進口。因此國際能源情勢發展,深深影響我國的能源政策走向,我國能源政策自1995年揭櫫之自由、秩序、效率、潔淨四大目標起,歷經國內外能源情勢之變動,當前國家能源政策目標思維已變成永續、安全、效率、潔淨。基本上,我國能源政策已朝能源、經濟、環保的3E方向邁進。排除核能安全問題,核能不排放二氧化碳,是可以作為溫室氣體減量之政策工具選項,以下是我國歷次全國能源會議對核能發電之討論(表1)。
表1 歷次能源會議對核能發電政策之討論
(一)87年全國能源會議
因應1997年「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3次締約國大會(COP3)會議通過的京都議定書規範,我國旋於次年召開第1次全國能源會議,就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發展趨勢及因應策略、能源政策與能源結構調整、產業政策與產業結構調整、能源效率提升與能源科技發展,以及能源政策工具等5項議題,進行深入探討。該會議中對核能的看法是「不認為擴大核能發電是解決二氧化碳排放問題的答案,……先從節約用能、提升效率、鼓勵淨能、研發新能源科技、調整產業結構等措施做起,在確保核能安全及核廢料妥適處理的條件下,核能作為最後的選擇」,並規劃在2020年的核能占能源結構13~15%,占電源結構的19~20%,除興建中的核四廠與現在廠址增設機組外,在2020年為止暫不考慮增建核五廠,顯見對核能的態度是以在所有的手段做完後,核能在作為解決二氧化碳排放問題時,仍需兼顧核能安全與核廢料處理的限制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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