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學院|台經月刊|【專題探索】台灣發展智財服務業的策略做法

 

台經月刊

 

【專題探索】台灣發展智財服務業的策略做法

戴彗紋  (2015/07/20)    《台經月刊第38卷第7期》

隨著全球經濟典範轉移到創新經濟,知識和智慧財產成為競爭以及創造價值的來源,在商業競爭下,必須發揮知識和智慧的價值,作為進可攻、退可守的競爭利器。在這個過程中,智財服務業將扮演重要的推手,與智慧財產相關的創造、取得、交易等相關的各項服務,也成為潛力無窮的新興行業。

台灣發展已經進入「創新驅動」階段的深水區,當前政府所揭示各項產業政策的推動,確實也都在協助台灣朝向創新經濟的方向邁進,只是政策所推進的方向,不但前有先進國家所建立的專利或標準屏障,後有中國等新興國家的積極追趕。在面臨前後夾擊的威脅下,各項產業政策的推動,若不能同時確立智財策略的角色,即便政策推動相當成功,非常可能因為缺乏專利保護策略與營運模式思考,反而無法享受到創新果實。

從前幾篇專題的脈絡,我們從未來新興產業發展思考國內產業的下一步;透過韓國文創出口經驗對台灣文創產業發展的啟示;營業祕密保護與管理,參考資訊安全管理做法提出可遵循與注意之處;無形資產的買賣與授權等交易頻繁,因此在管理、投資、融資等,也帶動了評價產業進一步發展之需求;借鏡日本與新加坡經驗構築扣合發展需求的智財人才生態系,專題所論述的相關環節皆與智財服務業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因此,要如何讓台灣智財服務業發展更好並創造相關需求,且營造適合的生存環境,就相對重要。

過去一段時間,政府為了推動知識服務業發展,建構了許多協助智財服務發展的平台或環境,例如:台灣技術交易資訊網(Taiwan Technology Marketplace, TWTM)、台灣智慧財產管理規範(Taiwan Intellectual Property Management System, TIPS)、專利人才培訓、專利師考試等,相關智財服務業也在台灣逐步發展,但國內產業在市場競爭上仍存在許多智財困境(例如:技術貿易逆差、文創產業價值創造、侵權訴訟等),智財服務業者卻無法提供適合且符合品質的服務。行政院在2012年10月討論通過國家層級的「智財戰略綱領」,將原有分散在各部會與智財相關政策進行整合,以及進一步挹注資源到過去較未受重視的若干議題上。

智財綱領是由經濟部、科技部、文化部、農委會、教育部共同執行智財戰略綱領的六大行動計畫,其中前四項行動計畫主要的目的,在於期待能誘發各類智財服務的需求,後兩項行動計畫則是期待能塑造優質的智財服務供應環境及培育貼近實務需求的人才,如果前四項能成功誘發智財服務的需求,投入培養的智財服務能力與人才,也才有具體的發展智財服務市場的可能性。

 

發展智財服務業做法

(一)透過科技專案機制調整創造法定需求

現階段推動之智財綱領,在定位上並無問題,但多數推動計畫都仍停在學研機構或者仍在討論中,並未能真正有效地連結到產業,若期待將觀念與做法都實際落實到產業時,需要更仔細地考量許多落實細節、投入更多的資源著力於專利布局服務的供需兩面向。

從服務的需求面來看,業者及學研單位多認為商業模式與專利布局所需資源龐大,且不容易在「計畫結案」時產生效果,故投入意願低落。因此,政策的介入首先要從法制與管理流程著手,逐步將這些工作列為科技計畫執行過程中的必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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