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動態SNG】消費性資通訊商品應用電子標示之國際發展趨勢
徐幸瑜 (2018/02/08) 《台經月刊第41卷第2期》
隨著科技的進步,各類商品都以日新月異的速度推陳出新,功能日益繁多、商品體積外型也有愈趨小巧之勢。然而,因一般消費大眾對於商品不具備商品製造之專門性知識及經驗,難以判斷商品品質之良窳、原料優劣、效能高低及正確之使用與保存方法等,易受廠商虛偽宣傳之欺矇。而具瑕疵或不符合規定之商品,更可能導致消費者生命、身體、健康或財產方面之損害。因此,為確保交易安全,我國政府訂定《商品檢驗法》、《商品標示法》及《消費者保護法》等商品安全管理法規,規範商品標示之內容及方法,保障消費者之資訊權,同時課以業者保護消費者之責任與義務。
依據我國現行商品安全管理制度,按《商品檢驗法》規定經指定公告列入強制檢驗之「應施檢驗商品」,報驗義務人須於商品本體標示「商品檢驗標識」;按《商品標示法》及《消費者保護法》規定以流通進入市場陳列販賣之商品,無論其為實體商店販賣或虛擬通路販售,均需依法加以標示商品名稱、生產、製造商名稱、電話、地址及商品原產地、商品內容、製造日期及說明書等事項。
由於近年來電子資通訊設備的發達,許多產品資訊之提供漸朝電子化方式發展,例如以非紙本的方式提供說明書或相關文件、在商品標示上亦逐漸朝向簡單與整合發展,利用電子標示(e-labeling)減少產品對環境造成的浪費與負擔,同時也能快速將更新及完整之產品資訊提供給消費者參考。
何謂電子標示?
商品標示之功能除了有「商品設計概念、使用功能之傳達」外,尚有「實現消費者之消費自我決定權」及「促使消費者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之功能(張嘉麟,2010)。國家為課予商品生產、製造或進口業者於其商品標示中提供重要客觀事實資訊之義務,因而有消費性商品標示之法律規範。惟隨著電子裝置或產品之體積愈來愈小,透過實體標示放入所有商品訊息將愈來愈困難,故有使用電子標示之需求。
參考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FCC)於2014年7月11日出版之「電子標示使用指南」(Electronic Labeling Guidance),所謂電子標示(electronic labeling)之定義,指「以電子方式顯示所需的標籤和監管資訊」,例如以「螢幕顯示」或以「掃描條碼或QR Code」等方式顯示所須標示之資訊(圖1),包括產品驗證號碼及/或符合性聲明標識或其他特殊法規要求標示於商品本體之訊息等。
圖1 商品標示電子化之示意圖
消費性資通訊商品應用電子標示之效益
(一)因應商品標誌數量的擴散與普及,解決閱讀不易之問題
在全球化的市場中,如筆記型電腦配備的變壓器之全球性產品可能擁有超過20多個監管機構的驗證標誌(Mark),這些標誌代表符合可能銷售產品的國家適用之安全、電磁干擾(EMI)、能源、材料或回收等監管要求。然而,這些標誌間為了追求清晰及空間可能相互排擠,並且偽造這樣的標誌很容易,故每個新的符合性方案(compliance program)都希望透過擁有自己很酷的標誌(cool mark)來達成。因此,電子標示可能是一項更好的解決方案,透過產品上一個特殊的標誌來提供連結至網站,取代以往擁擠的機構驗證標誌(Schrempp,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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