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2005年,擠壓下的人民幣匯率制度改革
王浩(作者為安徽財經大學金融研究所教授) (2005/02/07) 《台經月刊第28卷第2期》
中國特殊的人民幣匯率制度
眾所周知,自1994年人民幣匯率併軌後,中國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初步確立了市場配置外匯資源的基本框架。
在這一外匯管理體制下,人們期望人民幣匯率能夠實現:第一,人民幣匯率不再由官方行政當局直接制定和公佈,而是由外匯指定銀行自行確定和調整。第二,由外匯指定銀行制定出的匯率是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第三,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形成的匯率是統一的。
但我們回顧一下1994年以來的人民幣匯率變動情況(如圖1),就不難發現,1998年(東南亞金融危機以後)以來,100美元兌人民幣的匯率固定在827.70~827.91的水平。也就是說,中國自1994年外匯改革以後,一直實行有管理的浮動匯率。至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後,再被迫改成盯住美元的政策,實際上成了固定匯率。
在對這一點的認識上,不僅中國國內的學者專家形成了一定的共識,即便在中國政府層面上也從另外一個角度承認了這一現狀。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金融發展室主任易憲容先生就撰文指出:中國現行的匯率制度實際上是一種特殊的固定匯率安排,由於人民幣匯率固定的特徵,使得現行的匯率制度不存在匯率波動對國際收支的自動調節機制,其調節只能依賴政府出臺的政策。中國第十六屆三中全會提出了人民幣匯率制度的改革目標是“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註1)。溫家寶總理2004年9月28在北京會見了美國花旗集團首席執行官普林斯和美國前財長魯賓一行時強調,我們將進一步推進改革,形成更加適應市場供求變化、更為靈活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中國人行行長周小川在10月2日出席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秋季年會時,有進一步解釋溫家寶講話的具體內容,指出,第一,“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意味著更大的靈活性;第二,“合理、均衡”意味著匯率水平主要由市場供求關係來決定,以實現國際收支大體平衡,不追求經常項目順差和外匯儲備大幅度成長;第三,“逐步實現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意味著朝向更適應市場經濟體制的匯率機制邁進(註2)。
人民幣匯率制度、匯率改革、浮動匯率、外匯儲備、匯率形成機制、匯率波動區間、經濟改革、資本項目開放、國際收支均衡、金融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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