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探索】國際淨零排放之發展策略與路徑規劃
謝宗憲 (2022/04/08) 《台經月刊第45卷第4期》
氣候變遷威脅日益加劇,為將地球暖化控制於1.5℃以內(附注),2018年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 IPCC)指出,全球須於2050年達成二氧化碳淨零排放,亦即在特定期間內,全球二氧化碳之排放量與移除量須達到平衡。為達成2050年淨零排放之目標,2021年第26屆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締約方會議(UNFCCC COP26)於該年11月達成「格拉斯哥氣候協議」(Glasgow Climate Pact),具體要求各國應於2022年調整其2030年的減量承諾,以期於十年內可顯著減少碳排放量。截至2022年3月,已有超過130國宣示未來將達成淨零排放。
2050年淨零排放藍圖
(一)總能源供給
面對2050淨零排放目標之嚴峻挑戰,依據國際能源總署(International Energy Agency, IEA)於2021年5月提出之「2050淨零排放:全球能源部門路徑圖」報告,推估2050年的總能源供給(total energy supply)約543 EJ(Exajoule,1018焦耳),較2020年減少7.5%(約44 EJ);此係受惠於電氣化(electrification)、能源效率提升、民眾行為改變帶來的能源節約,以及摒棄傳統生質能(traditional bioenergy)的使用等因素之綜合影響,致能源密集度逐年下降,預期於2020~2030年間每年平均減少4%,而2030~2050年間則每年平均減少2.7%。
在2050年總能源供應結構部分(圖1),再生能源將自2020年的6%躍升至2050年的48%,主要來自太陽能(20%)、風力(16%)及水力(6%)的貢獻。其中,尤以太陽能與風力之成長最為顯著,甚至預期於2020~2030年每年平均分別以21%與17%之成長率快速攀升。
圖1 2050年總能源供應結構規劃
另一方面,傳統化石能源部分則需大幅抑低,石油、天然氣與煤之總能源供應占比將分別自2020年的29%、23%與26%降至2050年的8%、11%與3%。值得注意的是,在2050年淨零排放的情境下並非全面揚棄化石能源,主要可區分為三大使用情境:(1)非能源使用目的之使用,例如:作為化學原料使用,或是潤滑劑石蠟與瀝青之產製;(2)搭配碳捕捉利用及封存(Carbon Capture, Utilization and Storage, CCUS)設備之使用,例如:在天然氣製作氫能(Hydrogen Energy)過程,以CCUS設備捕捉二氧化碳;(3)用於缺乏替代技術之情境,例如:在航空燃料的選擇部分,石油仍難以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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