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動態SNG】區域創新系統發展——以韓國大德研究開發特區為例
黃羽慈 (2016/05/20) 《台經月刊第39卷第5期》
過去,許多國家著重於推動國家型科技或產業政策,利用Top-Down的政策方式實施,以帶動國家創新,發展更完整的國家創新系統(National Innovation System);因此,重視公部門、產業與學研機構間交流互動之三螺旋(Triple Helix)架構,被視為左右國家整體經濟發展的關鍵之一,透過中央推動政策的力道,進而深入帶動區域經濟發展。然而,隨著全球經濟結構的變化,與科技不斷的創新,加上國家內部區域具有異質的特色與資源,許多國家漸漸重視以解決需求課題為導向,轉向聚焦於以Bottom-Up的政策方式推動,促進強化區域創新系統(Regional Innovation System),進而完備國家創新系統發展。
認識區域創新系統
伴隨全球經濟結構的改變,與技術不斷的創新,許多國家開始重視區域創新系統的發展與創新科技的連結。然而,許多創新科技的孵化、發展和應用也需要結合區域內部的創新資源,形成區域創新系統,以加速科技創新發展,包含:區域發展歷程所形成的特殊資源,及區域產、學、研和相關機構所形成的區域技術,並連結金融資源挹注創新財源,產生產業群聚及具地方特色的創新文化,以強化創新來源、加速創新發展和擴大創新應用範疇。
(一)區域創新系統定義
過去的文獻當中,關於區域創新系統之概念有許多不同的探討,隨著全球經濟趨勢的轉變,區域創新系統也有了更多元的解釋,但仍以區域的知識創造、知識應用與區域治理間交流與互動,作為架構之主軸。
區域創新系統之概念,最早可回溯到1990年代(附注),其中,Lundvall (1992)提出區域化與全球化之關連,及區域網絡概念,但不認為考量區域創新會優於推動國家創新系統。再者,Asheim and Isaksen (2002)則藉由探討挪威的產業創新群聚(Horten, Jæren與Sunnmøre),進而定義不同類型的區域創新系統。同時,Cooke (2003)分別探討區域、創新、系統之定義,並分析韓國、北愛爾蘭、匈牙利、巴西四個區域創新系統,指出其重要創新因素包含教育、知識移轉、連結與溝通。
2004年,Cooke再次定義區域創新,指出區域創新系統的組成,主要源於知識創造與應用間的系統連結、國家與區域創新系統,共同創造創新之間的交互作用。並且提出區域創新系統之重點,是由區域特色、資源與創新資源所形成的產業生態系統。隨後於2005年,Doloreux & Parto的研究指出,知識單位、知識移轉系統、個人策略及企業表現,為區域創新系統之重要基本條件,且顯著促進區域創新活動,而Cooke (2008)則認為,區域創新政策為區域創新發展之關鍵要素。
區域創新、產學研合作、科技創新、生態系統、創新政策、研發補助、科技園區、知識轉移、地方經濟、韓國大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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