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學院|台經月刊|【專題探索】金融淘金鳴槍起跑——台資銀行智取入中原

 

台經月刊

 

【專題探索】金融淘金鳴槍起跑——台資銀行智取入中原

鄭雅琪  (2011/06/08)    《台經月刊第34卷第6期》

兩岸金融往來開放

台灣1989年開始逐步開放金融市場,允許民營銀行、證券商,以及保險公司的開設成立,並擴大外商進入及參與金融市場經營的範圍。然而在此一開放過程中,金融市場的參與者大幅增加,在市場日漸飽和的情況下,造成經營日益困難,業者開始削價競爭,獲益已大不如以往,因此國內業者皆殷殷期盼能加速開放拓展中國龐大的市場。

除了國內市場飽和急需向外拓展之外,金融業可謂產業發展的後盾,和產業存在相互依存的關係,因此當產業到海外進行投資布局時,金融業者理應跟進,才能延續這種相互依存的關係,創造經濟效益。過去,台資銀行亦跟隨台商腳步,在越南、泰國、印尼等地設立營運據點,以就近服務本國企業。

據經濟部統計,截201011月止,國內廠商赴中國投資38,546個投資項目,累計投資金額已948.9億美元,占同期台灣對外投資總59.2%。儘管大陸台商對金融服務的需求如此龐大及殷切,但早前因為兩岸金融政治協商未有進展,使我國金融業者進入中國市場困難重重,所以長久以來僅能提供極為有限的金融服務,而台資企業也在長期缺乏台資銀行支援下艱辛的拓展中國市場。台資金融機構在中國市場長久缺席,不但被外國和大陸金融業者搶占先機,中大型台商客戶逐漸移往其他外資及中國本地金融機構,而在中國投資的中小型台商,也因為缺乏國內金融機構融資的支援,難以在中國市場拓展業務。

因此2009年底兩岸金融監理合作瞭解備忘(MOU),以2010年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ECFA)的相繼簽訂,不但有益於台資銀行業拓展新市場業務,也跟隨西進客戶的腳步以便就近提供服務ECFA的簽定可謂兩岸關係發展新的里程碑,海峽兩岸兩會於2010629第五次江陳會簽ECFA,其中金融業市場准入方面ECFA早收清單中有進一步的開放。值得特別注意的是,兩岸金融市場的發展存在基本差異,無論是金融市場對外開放的幅度,或者是金融機構的家數、資產規模,都有極大的差距,所以兩岸金融議題的協商,金管會表示我國政府應秉持著「實質對等」原則,如此才能使我國金融業者取得公平合理的競爭基礎。換句話說,兩岸相互開放金融機構互設分支機構,並非以分支機構的家數比例值作為對談條件,而是考量兩岸金融市場的結構、規模、制度等特性及對市場可能產生的影響等因素,以儘量消除互開放後對雙方金融業者所可能造成的不公平競爭。

大陸金融業現況

(一)銀行業

根據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統計資料顯示2010年中國銀行業金融機構共有法人機3,76919.6萬個營業據點,將300萬個從業人員;其中包括政策性銀行及國家開發銀行三家,大型商業銀行五家,股份制商業銀12家,城市商業銀147家等(1)。截2010年底,銀行業金融機構總資產額95.3兆人民幣,2009年增加15.8兆人民幣,成19.9%。大陸銀行目前主要獲利來源以企業金融業務為主,國有商業銀行獲利有一半是來自企業金融,股份制商業銀行的企金業務獲利更高達整體獲利70%2)。

然而,大陸企業金融業務主要集中於中大型企業,主因為大陸銀行以往發展業務時,基於政策走向與產業支持、放款成本及風險考量,因此對大型企業的放款授信相形較有利,而對中小企業的放款則顯得保守許多。據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統計,截2009年底,大陸整體銀行業對小企業貸款餘額為人民5.8兆元,占企業貸款餘額比重22.2%。實際上,無論是台灣或中國當地的中小型企業都受到本身資產規模較小、財務資訊不透明、經營存續及盈利狀況較不穩定、難以提供擔保品等種種不利因素影響,再加上台資中小企業對在中國的銀行而言,缺乏整體信貸紀錄與保證,因此要取得中資銀行及外資銀行融資相對困難。

ECFA台資銀行金融監理中國市場人民幣業務證券市場保險業跨境投資財富管理金融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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