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政經瞭望】新南向大趨勢——日、韓在東協的經貿布局
魏子廸 (2017/02/20) 《台經月刊第40卷第2期》
近十年來,歐美傳統經濟大國需求不振,後又在全球金融海嘯及歐債危機等問題多重影響下,過去由歐美國家主力推動自由貿易協定(FTA)的情形已不若以往。相對地,東亞作為後起之秀力求奮起,積極投入簽署FTA,成為全球經貿整合最活躍、蓬勃且合作最迅速的區域,其中除中國大陸之外,就屬東協(ASEAN)最引人矚目,主要是東協各國擁有龐大的人口紅利,不僅有助於提供充足的勞動力,進而成為外資直接投資(FDI)的目標市場;再者也有利於擴大內需市場規模,進而大幅提升對全球主要市場的出口,經貿實力不容小覷。
根據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資料顯示,在2017~2021年的五年間,東協整體的年平均經濟成長率預測可達5.1%(注1)。足見,東協市場的經濟成長動能持續上升,日韓、美國與中國大陸等各國皆早已積極把握黃金時期,紛紛進場卡位布局或是深植既有良好關係,藉以開拓經貿市場。以日韓兩國為例,對於東協日漸強化的角色,日韓積極與其深化雙邊關係,同時提出各自國家層次的戰略布局,藉以拓展雙方的經貿往來。日本首先採取了雙邊談判方式,與東南亞國家進行洽簽FTA,同步展開以東協―日本為基礎的經濟夥伴協定(EPA)談判。至於韓國,也如日本一般,初始與東協內個別國家洽簽FTA,如在2004年與新加坡開始進行協商,隨後也改變做法,隔年則以東協整體為基礎進行洽簽。日韓兩國為了拓展與東協國家間經貿關係,陸續與東協以及個別東南亞國家洽簽FTA及EPA,雖然細部做法稍有不同,但策略方向一致,皆由國家政策主導或支援協助,作為企業前往發展東協市場的後盾及最高指導原則。
多年以來,東南亞國家穩居台灣第二大出口市場,在2016年我國與東協雙方經貿往來已高達785.09億美元,為我國第二大貿易夥伴,約占我國同期對外貿易總額15.35%,也是台灣第二大對外投資目的地,從1959~2015年台商累計對東協投資高達868.83億美元,足見東協對我國的重要性。近年來,隨著東協陸續與周邊國家簽署FTA、取消區域貿易與投資的限制後,加上全球經濟和貿易率退,台灣在東協市場的表現逐年下滑,以2015年為例,台灣對東協十國的出口為516.39億美元,相較於2014年的601.71億美元,大幅衰退14.18%,足見衝擊之大(注2)。因此,本文將以日韓為主體,剖析日韓兩國與東協之間的經貿關係,藉此為台灣的新南向政策、尤其在經營與東協經貿關係上,能有較為具體的政策建議。
日本在東協經貿布局
自二戰後,日本就一直是東南亞國家最大的經濟援助國,同時東南亞也是日本僅次於美國的第二大出口地區,但是在美國因素阻撓下,以及日本長期將東南亞視為市場腹地或是經濟後院的情況下,使得日本對於與東協間建立「友好且對等」的合作關係始終不甚積極。
直至1997年亞洲金融風暴發生後,日本有感於在東南亞的影響力逐漸下降,遂於同年12月舉行第一次「日本―東協領袖高峰會議」,藉以重申雙方關係面對該地區經濟不穩定的重要性,同時也體認到區域經濟整合的重要性,因而開始積極推動簽署EPA或FTA的工作。在1999年便開始與新加坡積極洽簽,直到2002年1月「日本與新加坡經濟夥伴協定」(JSEPA)才正式簽訂完成,後續也與東協以及其他國家展開EPA及FTA談判,包括:馬來西亞、泰國、印尼、汶萊、菲律賓、越南等,也都陸續完成簽署並完成生效(注3)。
2003年10月雙方簽訂「東協與日本全面經濟夥伴框架協定」(AJCEP),同意在2012年前初步實現東協和日本的經濟夥伴關係,隨後便與菲律賓、泰國、馬來西亞就EPA及FTA進行實質談判(注4)。同年12月12日本與東協十國簽訂「東京宣言」,致力於建立「東亞共同體」(East Asian Community, EAC),並明確表示要在2012年建立「日本與東協自由貿易區」(AJFTA),同時載明日本承諾在三年內提供30億美元,協助人才培育和湄公河流域整治等120項具體方案(注5)。
新南向政策、東協市場、FTA布局、日韓經貿戰略、區域經濟整合、全球供應鏈、經濟夥伴協定、產業價值鏈、基礎建設投資、對外經貿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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