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探索】數位平台網路成本分攤議題探討
劉雅雯 (2023/09/08) 《台經月刊第46卷第9期》
隨著數位匯流、應用服務、影音串流平台的興起,網路流量的需求爆增,在業者獲取龐大收益之下,網路成本分攤議題也浮上檯面。有鑑於Netflix向Comcast收取費用支付事件為網路成本分攤議題開創先例,美國在拜登政府期望恢復網路中立原則的情勢下,大型數位或串流影音平台支付ISP使用費之舉,被視為對網路接取者的差別收費。因此,本文分析美國、韓國、歐盟對於網路成本分攤議題之態度與採取行動、產業界正反方論述,及可能的網路成本分攤機制。
數位匯流時代,數位應用服務迅速擴展,致使網路流量需求增加。為維持網路速度以及使用品質,網際網路服務提供者(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 ISP)需額外支出成本升級或布建網路基礎建設,以舒緩壅塞網路頻寬。因此國際間主要以電信業者為主的ISP提出網路成本分攤機制,其認為大型數位平台業者或內容與應用程式提供者(Content and Application Provider, CAP)推出數位應用服務,並透過傳輸數位內容獲取龐大收益,致使網路流量驟升的同時,卻未對網路基礎建設提供貢獻,形成網路生態鏈中成本支付與獲利流向不平衡。額外的網路建設成本成為ISP負擔,影響其對創新通訊技術之投資意願,故部分ISP聯合呼籲占據大量網路流量的CAP應合理分攤網路建設成本。爰本文分析美國、韓國、歐盟對於網路成本分攤議題之態度與採取行動、產業界正反方論述,及可能的網路成本分攤機制。
Netflix因受眾者多,網路降速造成觀看品質不佳的問題,在美、韓分別就成本分攤與Comcast、SKB發生爭議。而韓國雖為國際間率先針對網路成本分攤提出法案修正國之一,但因朝野內外、產業界意見分歧等,法案目前並無進展。
美國網路成本分攤議題發展脈絡與趨勢
隨著串流影音平台用戶增加,觀看熱門影集致使網路流量形成高峰、網路壅塞,引發美國電信業者Comcast與串流影音平台Netflix於2014年的網路使用費爭議。一直以來Netflix皆與第三方CDN業者Cogent合作,將影音內容傳輸至Comcast端口,再由Comcast傳送給用戶。然而Comcast用戶開始抱怨觀看Netflix時的網速品質逐漸下降,且Netflix公布數據表示,自2013年10月開始,用戶透過Comcast觀看Netflix的網路速度大幅下滑,影響觀影品質。
對此Comcast表示,其與Netflix合作方Cogent之間的網路接取端口一直處於滿負荷狀態,按照常理ISP業者與其他ISP或CAP端口間形成網路壅塞情形時,兩方應共同升級設備以提升網路傳輸速度,但Comcast認為網路流量基本上是自Netflix (Cogent)單向流動並引起流量激增,Comcast希望Netflix支付費用攤分網路升級成本。為解決流量問題,Netflix提出與Comcast合作,於Comcast數據中心安裝Netflix的快取伺服器Open Connect,透過此網路交換中心將內容傳輸給觀眾,然而Comcast不願流量傳輸受Netflix控制因而拒絕該方案,雙方對峙下,最終Netflix於2014年2月與Comcast達成協議,向Comcast支付一筆不公開的金額作為提高Comcast用戶觀看內容品質的交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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