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政經瞭望】網際網路不實資訊問題研析——比較歐盟與東南亞國家政策觀點
劉容寧、鄭雅心、曾筱媛 (2019/12/09) 《台經月刊第42卷第12期》
隨著科技進步與網路社交媒體崛起,閱聽眾消費媒體方式發生了重大變化。就美國智庫RAND公司(2019)報告所言,現今客觀事實和主觀意見間的界限愈趨模糊,人們對政府、媒體等其他過去權威資訊來源的信任度下降,這些趨勢降低事實討論的質量,除令人質疑新聞的意義和目的之外,也對政府和社會資訊產生莫大影響。社群媒體和演算法的極化現象(Polarising Effect)讓使用者更傾向於相信他們原本就相信的觀點,也因為訊息的同質性過高,導致使用者難以判斷資訊的真假,甚至因此壓縮了理性辯論的空間,對於民主發展和公共討論造成危害,以至於世界各國政府紛紛探討「不實資訊」(disinformation)與「假新聞」(fake news)等爭議事件治理措施。
不實資訊之定義與監理政策
英國數位文化媒體暨體育部(Department for Digital, Culture, Media & Sport, DCMS)於2019年提出「不實資訊和假新聞最終調查報告」(Disinformation and 'fake news': Final Report)報告,說明不實資訊、錯誤資訊(misinformation)和假新聞等不同名詞所指涉的行為層次和定義。
所謂不實資訊是指:「故意創造、分享虛假或操弄性資訊,乃至於欺騙且誤導閱聽眾,不管其目的是為了造成個人傷害、國家政治意圖或經濟利益等」;而相較於不實資訊,錯誤資訊定義則是「無意中散布的虛假訊息」(false information);假新聞一詞在現代社會使用脈絡下,已延伸包含多義,其往往已與新聞的「真假」無關,而更涉及閱聽眾的喜好,包含著閱聽眾不喜歡或不同意的言詞。
各國政府為了因應不實資訊所造成之社會問題,依照國家社會脈絡、國情與面臨威脅等不同,而以不同的政策工具來因應。從Poynter (2019)整理之全球政府打擊網路錯誤資訊方法可以發現,各國打擊不實資訊的方法與政策工具十分多樣,包括立法、推動媒體素養、罰鍰、網路封鎖(internet shutdowns)、發布調查報告等,都是各國政府所可能採行的治理措施與方法。
全球包括歐盟與東南亞國家協會(東協,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等兩大區域性組織皆已嚴肅正視網路平台資訊治理,並試圖透過聯盟力量,挾帶龐大的使用者基數,與大型科技業者談判,諸如促進數位素養、提高數據保護與通訊監察等議題均是未來重要的資訊主權攻防戰。除此之外,東南亞各國亦針對相關爭議事件提出修法或立法措施。
援此,本文擬先梳理並比較歐盟、東協等區域性組織打擊不實資訊做法,再探討東南亞各國與我國政府治理模式,期望從中去蕪存菁,提出我國未來政策可行方向之建議。
歐盟與東協等區域性組織打擊不實資訊治理框架
(一)歐盟打擊網路不實資訊治理框架
針對不實資訊之治理,歐盟率先於2015年3月成立「東方戰略司令部工作組」(East StratCom Task Force, EEAS),以對抗俄羅斯為了干擾西方國家民主選舉而散布的不實資訊。2016年宣布採用應對混合威脅的聯合框架,致力提高抵禦能力和加強區域聯合溝通,並於2018年成立高階專家工作小組,爾後亦陸續發布網路平台實踐準則與其他相關研究報告,以應對不實資訊(圖1)。
圖1 歐盟打擊不實資訊行動概述
2018年6月28日歐洲理事會通過的「歐盟不實資訊實踐準則」(EU Code of Practice on Disinformation)。準則中將「不實資訊」定義為「可驗證的錯誤或誤導性的訊息」,包括「為了經濟利益而創造、表達和傳播,或故意欺騙公眾」、「可能造成公共危害」或「意圖對民主政治和決策過程以及公共利益造成傷害」者,並進一步排除誤導性的廣告、錯誤的報導、諷刺和模仿作品或明確為黨派而生之新聞及評論,並且不妨礙有約束力的法律義務、自律廣告規則和誤導性廣告的標準。
不實資訊、假新聞、資訊治理、數位素養、言論自由、歐盟政策、東協框架、平台自律、政策比較、網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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