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學院|台經月刊|【亞洲政經瞭望】網際網路不實資訊問題研析——比較歐盟與東南亞國家政策觀點

 

台經月刊

 

【亞洲政經瞭望】網際網路不實資訊問題研析——比較歐盟與東南亞國家政策觀點

劉容寧、鄭雅心、曾筱媛  (2019/12/09)    《台經月刊第42卷第12期》

   隨著科技進步與網路社交媒體崛起,閱聽眾消費媒體方式發生了重大變化。就美國智庫RAND(2019)報告所言,現今客觀事實和主觀意見間的界限愈趨模糊,人們對政府、媒體等其他過去權威資訊來源的信任度下降,這些趨勢降低事實討論的質量,除令人質疑新聞的意義和目的之外,也對政府和社會資訊產生莫大影響。社群媒體和演算法的極化現(Polarising Effect)讓使用者更傾向於相信他們原本就相信的觀點,也因為訊息的同質性過高,導致使用者難以判斷資訊的真假,甚至因此壓縮了理性辯論的空間,對於民主發展和公共討論造成危害,以至於世界各國政府紛紛探討「不實資訊(disinformation)與「假新聞(fake news)等爭議事件治理措施。

 

不實資訊之定義與監理政策

   英國數位文化媒體暨體育部(Department for Digital, Culture, Media & Sport, DCMS)2019年提出「不實資訊和假新聞最終調查報告(Disinformation and 'fake news': Final Report)報告,說明不實資訊、錯誤資(misinformation)和假新聞等不同名詞所指涉的行為層次和定義。

   所謂不實資訊是指:「故意創造、分享虛假或操弄性資訊,乃至於欺騙且誤導閱聽眾,不管其目的是為了造成個人傷害、國家政治意圖或經濟利益等」;而相較於不實資訊,錯誤資訊定義則是「無意中散布的虛假訊息」(false information);假新聞一詞在現代社會使用脈絡下,已延伸包含多義,其往往已與新聞的「真假」無關,而更涉及閱聽眾的喜好,包含著閱聽眾不喜歡或不同意的言詞。

   各國政府為了因應不實資訊所造成之社會問題,依照國家社會脈絡、國情與面臨威脅等不同,而以不同的政策工具來因應。從Poynter (2019)整理之全球政府打擊網路錯誤資訊方法可以發現,各國打擊不實資訊的方法與政策工具十分多樣,包括立法、推動媒體素養、罰鍰、網路封(internet shutdowns)、發布調查報告等,都是各國政府所可能採行的治理措施與方法。

   全球包括歐盟與東南亞國家協會(東協,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等兩大區域性組織皆已嚴肅正視網路平台資訊治理,並試圖透過聯盟力量,挾帶龐大的使用者基數,與大型科技業者談判,諸如促進數位素養、提高數據保護與通訊監察等議題均是未來重要的資訊主權攻防戰。除此之外,東南亞各國亦針對相關爭議事件提出修法或立法措施。

   援此,本文擬先梳理並比較歐盟、東協等區域性組織打擊不實資訊做法,再探討東南亞各國與我國政府治理模式,期望從中去蕪存菁,提出我國未來政策可行方向之建議。

歐盟與東協等區域性組織打擊不實資訊治理框架
(一)歐盟打擊網路不實資訊治理框架

   針對不實資訊之治理,歐盟率先於20153月成立「東方戰略司令部工作組(East StratCom Task Force, EEAS),以對抗俄羅斯為了干擾西方國家民主選舉而散布的不實資訊2016年宣布採用應對混合威脅的聯合框架,致力提高抵禦能力和加強區域聯合溝通,並2018年成立高階專家工作小組,爾後亦陸續發布網路平台實踐準則與其他相關研究報告,以應對不實資訊(1)。

 

1  歐盟打擊不實資訊行動概述

 

   2018628歐洲理事會通過的「歐盟不實資訊實踐準則(EU Code of Practice on Disinformation)。準則中將「不實資訊」定義為「可驗證的錯誤或誤導性的訊息」,包括「為了經濟利益而創造、表達和傳播,或故意欺騙公眾」、「可能造成公共危害」或「意圖對民主政治和決策過程以及公共利益造成傷害」者,並進一步排除誤導性的廣告、錯誤的報導、諷刺和模仿作品或明確為黨派而生之新聞及評論,並且不妨礙有約束力的法律義務、自律廣告規則和誤導性廣告的標準。

不實資訊假新聞資訊治理數位素養言論自由歐盟政策東協框架平台自律政策比較網路安全

分享:


 

聯絡我們

104 台北市中山區德惠街16-8號7樓
電話:總機 +886 (2) 2586-5000
傳真 +886 (2) 2586-8855
E-mail:bussiness@tier.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