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動態SNG】淺談流行音樂傳播管道的轉變
林昀嬋 (2021/10/08) 《台經月刊第44卷第10期》
在數位時代下,大眾的娛樂消費行為已大幅轉變。過去流行音樂產業曾以實體唱片銷售為主要收入來源之一,但現今流行音樂產業收入已轉為以串流音樂與展演活動為主,特別是透過串流音樂使全球流行音樂產業收益由負轉正,反轉了長年以來的低迷狀態。
此外,隨著資通訊科技技術的快速發展,從過去僅提供通訊溝通的功能,進階為生活與娛樂內容的提供者,並針對資訊開始進行加工與處理。基於資通訊技術的轉變,連帶使得娛樂內容供給與需求方式也與過往不同,數位影音與社群平台等成為大眾接觸文化內容的主要管道之一,同時仍有更多新興科技技術正在影響內容產業的發展。以流行音樂產業為例,電子合成器、AI等工具都可能影響音樂製作的方式,而AR、VR、XR以及5G則可能影響音樂內容的呈現方式,並進一步影響相關穿戴裝置的產業。同時,區塊鏈技術也正在影響音樂版權管理、NFT與數位藝術品間的發展。
在流行音樂產業發展環境的多變之下,本文將藉由流行音樂產業傳播管道轉變之現象,進一步探討流行音樂產業的發展趨勢,與提出我國流行音樂產業之相關產業建議,以促進我國流行音樂產業的發展。
大眾與流行音樂領域傳播管道的轉變
觀察近年來,流行音樂產業傳播媒體管道的轉變,可發現在智慧型手機快速發展,與資通訊技術和生活娛樂大幅度結合的兩大因素影響下,大眾與音樂的接觸管道已不同於以往。
依據Chartmetric (2021)「6MO Music Industry Trends Report (H1 2021)」報告,顯示流行音樂產業從過去Myspace到目前的TikTok等社群平台,社交媒體與音樂密不可分。未來隨著各式平台的大量且多方發展,社群平台和音樂平台之間的界限愈來愈模糊。另,雖然社群媒體為其他平台上音樂消費的數位行銷關鍵和大眾參與的驅動力,但社群平台本身不一定是消費媒介,社群平台也可能代表每位消費者與音樂間的消費方式。
以目前知名的TikTok社群平台為例,先前歌手Lil Nas X透過該平台,為歌曲「Old Town Road」進行病毒式行銷,並成功地快速登上Billboard Top 100排行榜中(Trevor Anderson and Gary Trust, 2019)。根據業內人士的訪談,顯示TikTok的商業模式為向使用者展示無限制的短影片,故當某首歌開始流行時,愈來愈多使用者可以用該歌曲製作短影片。即使用者可能在五分鐘內,在五個不同短影片中聽到同一首歌曲,如此的大量宣傳很難在其他傳統或非傳統媒體管道上獲得(NPR, 2020)。藉由此案例,可知社群平台不一定是消費媒介,但確實成為大眾在其他付費平台上聆聽該歌曲的驅動力。
流行音樂、數位轉型、串流音樂、社群平台、TikTok熱潮、短影片行銷、音樂版權、NFT技術、內容行銷、大數據分析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