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政經瞭望】中國科技創新發展政策
莊朝榮 (2008/09/05) 《台經月刊第31卷第9期》
中國歷經30年的改革開放,挾其充沛的低廉勞動力和龐大的國內市場潛力,創造了30年的高速經濟成長。進入新世紀,在經濟全球化的發展趨勢下,資通訊科技的快速發展,提供了中國潛在的有利發展機會,使中國迅速發展成為世界工廠。然而,當前經濟全球化趨勢日益發展,資源、市場、技術、人才的競爭更加激烈,資金流動、技術移轉和產業變換的速度加快,中國政府正加強提高自主創新能力,但是否有助於產業結構升級,並提升企業未來的國際競爭力,值得加以觀察。
雖然中國在包括生物、奈米、航太等重要領域已經具備一定的自主創新能力,研究開發能力也已躋身世界先進行列,但由於日趨激烈的國際競爭,經濟社會發展中存在的矛盾,也帶來了新的難題。然而人口、資源和環境的發展瓶頸日益加劇,普遍科技創新能力不足已成為制約經濟社會發展和現代化建設的主要因素。因此,如何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創新型國家,是今後中國亟需面對的新挑戰。
中國的「十一五」規劃
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是「十一五」規劃中重要的一環。提高自主創新能力,是實行科教興國的基本要求,也是提高國民經濟素質和競爭力、實現經濟社會長期可持續協調發展的重要基礎。因此,「十一五」期間要進一步把教育放在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並顯著提高科技自主創新能力。基本上,要把增強自主創新能力作為科學技術發展的戰略基點和調整產業結構、轉變增長方式的中心環節。更要進一步加強科技體制創新,大力提高原始創新能力、集成創新能力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能力。還要進一步增加科技投入,推進國家創新體系建設,支援企業成為技術創新和科技投入的主體,加速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並且要更加注重知識產權保護。
推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也是「十一五」規劃中的重要環節之一。發展先進製造業、提高服務業比重、加強基礎產業及基礎設施建設,是產業結構調整的重要任務,關鍵是全面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努力掌握核心技術和關鍵技術,增強科技成果轉化能力,才能提升產業整體技術水準。更重要的是建立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形成自主創新的基本體制架構。
科學技術進步法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委員劉延東指出,當前中國的科技體制還存在諸多問題如:企業創新動力不強,尚未真正成為技術創新的主體;科技投入不足,科技資源分散重複;激勵措施不夠,科技人員的積極性、創造性沒有得到充分發揮;成果轉化不暢,產學研結合不夠緊密等。針對這些影響科技進步的問題,修訂後的「科學技術進步法」作出了新的明確規定,提出解決措施,從法律制度層面提供了重要依據和基礎。
新修訂的「科學技術進步法」2008年7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科技進步法是中國科技領域具有基本法性質的法律。這部法律的修訂和實施,對於落實科學發展觀,實施自主創新戰略,推進創新型國家建設,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自主創新的國家戰略
2006年是全面落實「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以下簡稱規劃綱要)的頭一年。把自主創新確立為國家戰略,目標到2020年進入創新型國家行列,標榜著中國經濟社會發展戰略的重大調整。在中國現代化建設新的進程中,自主創新將貫穿於經濟社會發展中的戰略主線,成為推進經濟結構調整和轉變經濟增長方式的根本動力。同時,培養高水準創新人才,形成有利於自主創新的體制和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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