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探索】WTO入會承諾、兩岸經貿鬆綁與物流產業發展
洪財隆 (2010/05/05) 《台經月刊第33卷第5期》
服務貿易總協定
中國主因內部經濟發展需求與外部全球貿易失衡(主要指製造業)等壓力,「內需市場」勢必日益擴大,包括一般消費性服務業,比如健康產業,以及生產性服務業,比如物流等產業。而兩岸經濟整合也已從製造業逐漸擴展至服務業,包括物流、金融、教育、文化創意、技術服務與電信等產業,這對經濟發展程度較高,因此服務業相對較為發達的台灣來說的確存在可觀商機。
「物流」與「運籌」(軍事用語則是後勤)英文都是logistics,化約的概念乃指運輸、倉庫與存貨,以及配銷(批發與零售)等功能或相應業產(注1),晚近隨著全球生產供應鏈(Global Supply Chains)的日益完整或跨國生產分工(International Production Sharing或Fragmentation)的興起,以及委外生產(outsourcing)等生產模式的變遷(注2),中間產品(intermediate goods)貿易已居絕大部分,更容易引發物流等服務貿易來加以配合(services link)。其首要特色即在於對運輸成本相當敏感,其次則因也屬於服務業,所以也容易受到「管制/規範」(regulation)或制度改變的影響。而兩岸因同屬上述跨國生產供應鏈的一環,物流產業對於兩岸甚至區域布局更形重要。
除了服務業已成各自產業政策的發展重點之外,兩岸為加入WTO(世界貿易組織)的先期準備與入會承諾,這裡乃指規範服務貿易活動的「服務貿易總協定」(GATS),其實也為包括物流業在內的眾多服務業之現代化與國際接軌奠下基礎。尤其是2008年5月台灣政黨輪替之後,透過「江陳會」系列協商啟動三通直航,運輸成本下降之後,更為兩岸物流產業帶來潛在商機。
此外,也因為服務貿易的完成,往往需要或涉及生產因素(資本與勞動)的跨境移動,因此隨著中資來台的逐漸解禁,甚至談判中的ECFA(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也理當有助於兩岸涵蓋物流產業在內的服務業之整合。
GATS與物流產業自由化
服務業是全球經濟成長最快速的部門,約占全球三分之二的經濟產值、三分之一的就業,以及兩成的貿易量(注3),近來甚至FDI的內容也逐漸向服務業傾斜(注4)。
服務貿易(trade in services)主要則指透過跨境貿易(cross-border trade)或商業(據點)呈現(commercial presence),向另一個國家居民提供商業性質的服務(Goode, 1998,注5)。跟有形商品一樣,服務貿易自由化也有三種途徑,包括單邊主義(不管對方反應或不要求互惠)、雙邊或區域主義(互惠談判但排他),或多邊主義(互惠談判且非歧視/最惠國待遇)。WTO架構下的GATS乃從1995年起開始生效,服務貿易也從2000起正式成為多邊談判標的。
然因服務/勞務的性質每多歧異,障礙更難以衡量,比如難以關稅化,並缺乏全面架構來衡量「保護」或「讓步」程度,因此要透過互惠談判來進行自由化殊非易事(Krueger, 2000,注6)。此外,比起有形商品貿易,服務貿易更可能由於內部市場壟斷或管制,而同時對本國與外國企業都構成進入障礙(注7)。
就貿易談判與協商所使用的GATS服務業分類而言,共有12項行業別(155項次行業別),包括商業服務(Business,46項次行業)、通訊服務業(Communication, 24)、營造及相關工程服務業(Construction and Engineering, 5)、配銷服務業(Distribution, 5)、教育服務業(Education, 5)、環境服務業(Environment, 4)、金融服務業(Financial, 17)、健康及社會服務業(Health, 4)、觀光旅遊服務業(Tourism and Travel, 4)、休閒文化及運動服務業(Recreation, Cultural, and Sporting, 5)、運輸服務業(Transport, 35),以及其他(Other, 1,注8)。
另從服務貿易的產業別自由化普遍程度來看,大部分會員(已開發居多)針對旅遊、金融、專業人士與電信等服務業(注9)都做出承諾。相反的,郵政及快捷服務、以及視聽與相關服務則多被列為敏感產業,教育與健康產業也普遍被視為具有「社會」面向而少開放。至於較具經濟重要性的配銷/流通(distribution)與海運服務,也因位居策略性產業的緣故,在不少國家也每多保留(注10)。
服務貿易總協定、兩岸直航、物流自由化、配銷產業、ECFA談判、中資來台、運輸成本、批發零售、供應鏈整合、產業創新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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