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學院|台經月刊|【產業動態SNG】探究我國音樂產業價值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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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動態SNG】探究我國音樂產業價值鍵

黃致穎  (2009/07/05)    《台經月刊第32卷第7期》

音樂產業是最不受語言、文化差異所隔閡,容易深入生活中,也是最具全球化競爭條件的文化商品;也因為音樂所產生的價值天生無一固定形態,在過去,產業觀察者與輔導者僅能從唱片的銷售數據對所謂的音樂產業做評論與註解。然而,在面對實體唱片銷售數據大幅衰退、數位音樂興起與展演活動成為另一主要營收來源的趨勢下,音樂產業價值鏈必須重新的被解釋。

鑑於此,本篇從音樂產業特性與結構特色切入,再完整回顧從不同角度下解釋的音樂產業輪廓,更試圖從產業價值系統中,重新檢視以唱片公司為核心的音樂產業,在面對微利唱片時代,已轉型成為一個綜合唱片價值、藝人價值、歌曲價值的三維系統。如何運用三維系統所展開的商業價值,弭平實體唱片衰退的衝擊,更展望音樂所連動出來周邊次產業之收益,為當局者所面臨的課題之一。

 

音樂產業特性與結構特色

音樂產業不同於一般傳統產業,音樂一旦產業化,是融合音樂、科技與經濟的三個過程的一項產業,簡單來說,音樂產業是同時濃縮「創意」與「行銷」兩個極端能量所造就出來的終極產品。在創意端,沒有好的詞曲就沒有好的音樂,而在行銷端,若是沒有行銷企劃能力的製作團隊將好音樂「商業化」,這件音樂產品充其量僅能稱為一件藝術品而已。音樂產業之所以迷人,就是音樂所觸碰到的地方都有高附加價值的產生,例如:電影的配樂更增添劇情的張力PUB播放搖滾樂所營造出的情境與氛圍成為情人停駐的場所。音樂被各國所獨立歸類為「文化創意產業」之一,就是因為它蘊藏著商業爆發力的內涵,光從表面的唱片銷售數據來看它的潛力是不夠的。本節將歸納整理其產業特性與結構特色,作為切入探討我國音樂產業價值鏈之觀點。

(一)創作與品味(市場)的結合,生命週期短

Frith(1992)指出流行音樂產業與其他文化產業相同,皆試圖理性管理兩個極為不理性的元創作與品(talent and taste)。創作泛指與音樂相關工作,音樂產品的製作過程中,將作詞、作曲家的創作,藉由藝人演唱或音樂演奏家詮譯出音樂創作人所要傳達的意念,同時專業錄音製作人、錄音室將創作作品錄製出來,再透過各種形式的音樂傳輸方式把音樂流傳出去,這一連串的音樂作品之製作過程都需要許多專業的創意人才加入才足以完成。

品味即市場,在經濟學上稱為經驗性商品,指的是消費者必須體驗過商品之後才知道商品的價值。為了讓消費者願意購買音樂商品,唱片公司便運用各種媒體或管道進行一系列的宣傳與促銷活動,讓消費者試聽音樂作品,來吸引閱聽者的注意力,進而引發購買行為(邱子寧2005)。唱片公司必須在各媒體平台上投入大量宣傳費用,使其商品獲取一定的能見度,此產業與媒體事業體系則呈現高度緊密互動關係。因此,大量資訊的流動使得音樂商品替換更新速度頻繁,一旦過了宣傳期,人們對於歌曲就會漸漸淡忘,而音樂創作、製作公司、唱片公司等又將開始籌備下一張新專輯,可見音樂產品的生命週期比一般產品更為短促。

(二)市場開拓與科技發展具高度相關

科技的發展對於文化產品的影響絕無庸置疑。觀察國外的唱片產業發展史,音樂的載具自上個世紀初的留聲機演變為黑膠唱盤,再變為卡式錄音帶,21世紀初成CD唱盤的天下,且隨著電腦、網路科技日新月益,數位音樂逐漸取代實體唱片市場,每一次科技的轉變都對音樂產業帶來巨大的影響(1)。

音樂產業價值鏈重構藝人經紀智慧財產權流行音樂文化創意展演活動著作權運用數位音樂次產業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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