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學院|台經月刊|【專題探索】探析政府施政績效指標研訂之策進方向——以衛福部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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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探索】探析政府施政績效指標研訂之策進方向——以衛福部為例

邱秀玲  (2018/07/09)    《台經月刊第41卷第7期》

政府施政績效管理概念係就政策執行力與落實成效做探討,是以績效指標之角色舉足輕重,不僅為施政成效衡量依據,亦是民眾及重要關係人願意支持政策推展的關鍵。本文將以衛福部為例,探析政府施政績效指標研訂之策進方向,以供各界參酌。

 

關鍵績效指標的角色與重要性

(一)關鍵績效指標研訂的目的

現行政府績效管理制度主要是導入企業績效管理的經驗,期藉由制度化的策略規劃與績效評估,達到最佳績效表現,即透過績效管理作業,不但可監測政府把事情做好,更重要是確保做對的事情,以及找到把對的事情做好的方法(杜紫軍,2015)。因此,施政績效管理作業之目的,不僅是透過系統性管理過程找出策略方針,更要提出行動方案、追蹤管考及持續改善,而績效指標的訂定成為此過程中重要關鍵,希冀透過績效指標將需求目標明確具體化,促使各項策略方針及行動方案的運用資源及管理作為,能聚焦於關鍵目標的達成。

(二)關鍵績效指標研訂的挑戰

眾所周知,研訂績效指標常用方法包括SMART原則、七大訂定原則,近年胡龍騰(2017)亦提及,為使政府機關的績效指標能符合具關鍵性(K)、具有指標效度(P)、目標值具有挑戰性和激勵效果(I)之期待,另有指標樹、指標SMART選擇矩陣等指標設定工具。然觀察政府機關實務運作往往遭逢諸多挑戰,包括(注1):政府施政目標多元,不像企業單純以利潤為主要績效衡量標準;政策產出效果不見得完全立竿見影,需要較長時間方能彰顯對社經各層面的影響等,故在政府要達成諸多改善目標的情形下,如何找出重要策略目標並據此訂定關鍵績效指標,以於有限時間內畢其功於一役,並將有限資源聚焦於「重要」且「有效」目標,避免想做好每件事,結果卻每一件都做不好的窘境,成為政府機關需重視並加強的課題。

政府機關別施政績效指標訂定機制與規範

(一)行政院各機關中程施政計畫編審機制

行政院自2001年起全面實施中程施政計畫制度,並於2002年納入施政績效評估,以目標管理及結果導向的原則,建立施政績效管理制度,且為加強中程施政計畫與年度施政計畫之密切關聯及確實執行,訂定行政院所屬各機關「中程施政計畫(106~109年度)」及「106年度施政計畫編審作業注意事項」,要求中程施政計畫內容須包括施政綱要、關鍵績效指標、未來四年重要計畫(圖1),目的在引導各機關施政綱要及關鍵策略目標,應扣合國發計畫之發展策略;同時各機關為達成關鍵策略目標,應綜整執行策略設定關鍵績效指標;以及未來四年重要計畫規劃,應以達成關鍵績效指標之項目為主,以有效運用資源落實國家發展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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