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學院|台經月刊|【施建生專欄】「貨幣論」的要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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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建生專欄】「貨幣論」的要義

施建生  (2005/11/07)    《台經月刊第28卷第11期》

凱恩斯1923年出版他的「貨幣改革論」後就想再寫一本比較高深的貨幣理論的書籍。因為「貨幣改革論」是供一般讀者參考的時論性的作品,要想將貨幣理論的發展加以全盤闡述,自須另作一專著,以供經濟學家的探討。到19247月他就開始從事這一工作,當初定名為「貨幣與信用的理論(The Theory of Money and Credit),後則改稱「貨幣論(A Treatise on Money)

一般地說,當時的凱恩斯都會被視為一位將馬夏爾經濟理論應用於實際經濟問題之分析的傑出經濟學家。例如,以上述的「貨幣改革論」來說,就是一本應用他老師所傳授的貨幣數量學說來從事當時歐洲所面臨的通貨膨脹、通貨緊縮以及匯率不均衡等等的迫切問題的分析。對於這一點,凱恩斯也是承認的。例如,他1922年為他所主編的一套「劍橋經濟學手冊(Cambridge Economics Handbooks)所作的導言中就曾如此說:「在亞丹斯密以前,這套思想工具鮮見存在。從他的時代到現在為止,這套工具已大加增添與改進。沒有一個知識部門的形成,英國人所居的主導地位有比經濟學更為重大。這一知識部門的建立工作到現在還沒有完成,但其中所須改進的已經不多了。當前經濟學家所要肩負的重要任務,不是在收集大量有關的實際資料,然後應用經濟學原理將之加以分析,就是以明晰的正確的方式詳細表達其所用方法的內涵。這樣經過他的講授,自行思索的人就可以增加。(J. M. Keynes, Introduction in Herbert Henderson, Supply and Demand, Harcourt, Brace, New York, 1922, P. V)

在經濟學中提出這種消極之預測是很危險的,早1848年彌(J. S. Mill)出版他的劃時代的鉅著「政治經濟學原理」時就曾說價值理論已經完成,以後沒有什麼可以增添的了。但是,不過經歷二十年的工夫,他腦海中的那種理論就被另一種理論所替代。現在凱恩斯又這樣說了,但事實上一種新的理論就正在那時在蘊釀中,而且後來將這一新理論建立的正就是他自己。這就無怪乎一位他傑出的門生羅賓(E. A. G. Robinson)要說:「如果凱恩斯1925年逝世了,這就會使一般對他所具有之豐厚創作潛力有深切體悟的人,很難說服一般對他無此體悟的人,相信凱恩斯是這樣一位人物。」因為他認為1925年起失業問題正繼金融問題之後成為當時迫切的問題,而引起凱恩斯的注意(E. A. G. Robinson, John Maynard Keynes, 1883~1946, in R. Le- Kachman, ed, Keynes' General Theory Reports of Three Decades, S7. Martin Press, N. Y. 1964, p.50~51)

從凱恩斯之分析思想的發展的觀點來說,更重要的是這時他早年的學生現已是劍橋的同事羅柏(D. H. Robertson)亦正在寫「銀行政策與價格水準(Banking Policy and Price Level)一書,二人時相切磋,許多觀念都相互一致。羅氏這本書1926年出版,是第一次將儲蓄行為與投資行為之區分的概念引入經濟學中,這一概念對於以後貨幣理論與就業理論之發展關係極為重大。但這一概念之形成則為二人合作的結果。例如羅柏森在書中就這樣說:「我與凱恩斯先生就第五與第六章的主題曾作了許多次的討論,並承其指示而大量地加以改寫。因此我想我們二人都不知其中有多少是他的見解,又有多少是我的。(D. H. Robertson, Banking Policy and Price Level, P. S. King, 1926, P.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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