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建生專欄】利己動機與經濟活動
施建生 (2010/03/05) 《台經月刊第33卷第3期》
一、利己動機的力量
亞當.斯密(Adam Smith)與18世紀英國一般哲學家一樣都深受牛頓(Sir Isaac Newton 1693~1707)思想的影響。當時牛頓認為整個物理世界因他發現的萬有引力定律的操作是一個和諧運行的機體,他們也認為人倫社會(道德與社會的世界)也有這樣一種力量可以使之亦能和諧運行,而共謀人群福祉的增進。他們就要對於這種力量之所在予以探索。以斯密個人論,他在這一探索過程中受到啟發最多的是來自兩位先進:一為沙夫茨伯利伯爵第三(the third Earl of Shaftesbury, 1671~1713)。他是洛克(John Locke)的學生,認為人賦有道德意識,使他能辨別行為之對與錯的區分,由而乃能在利己與利他之衝動中保持平衡,以導致對社會福利的弘揚。他就在這裡看到自然界的和諧展現在社會的情態上,這就是個人都依據自己的利益各自為求社會的利益而努力。
另一位是他在格拉斯哥大學的老師哈奇森(Francis Hutcheson, 1694~1746)。哈氏是該大學的道德哲學的教授,斯密後來在其母校所擔任的就是這一職位。哈氏對他的學術發展是影響最大的,他認為人的本性仁慈,社會也充滿著幸福。他的道德牛頓主義(moral Newtonism)認為仁慈與效用是解釋社會利益協和的兩項原理,我們的道德意識使我們要對人仁慈,因而所採取的行動也要使人感到和善。哈氏認為仁慈是一種美德,可以給我們以愉快的感覺。
亞當.斯密所寫的兩部鉅著:「道德情操論」(The Theory of Moral Sentiments,此後簡稱TMS)與「國富論」(The Wealth of Nations,此後簡稱WN)。前者是他自己所發揮的道德的與社會的牛頓主義,後者則將這種思想擴展到政治經濟學這一部門而終於促成它成為一門獨立的學科。因此兩書都在布散沙夫茨伯利與哈奇森所說明的英國道德主義者之哲學的傳統。「道德情操論」是要提出一種以同情(sympathy)為統一原則的倫理學。他所謂的同情含有兩層意義,除了一般所瞭解的是一種同伴的感情或同樣的感覺外,還含有一種希望獲得他人之讚許的意思。在這種意義之下的同情就能使人約束自己的自私,放寬對人的仁慈。這種同情就成為社會團結的力量,可使大家和睦相處。整個社會就能在協和而優利的環境之中自由運行,共度幸福的生涯。「國富論」則要在經濟方面說明在公正合理的原則之下,個人利己動機所促成的行動可肇致一種意圖之外的同樣美滿的後果。這又如何能辦到呢?他就提出一個比喻來說明這種情形,現在我們就對此加以敘述。
二、「一隻看不見的手」的比喻
斯密在「國富論」第四卷中提到政府提倡國內產業,反對國外貿易,要人民將資本增加使用於國內產業時,曾寫了這段話:「既然每個人都盡量努力將資本使用於支持國內產業,並指導該業使其所生產的可能是最大的價值,那麼每個人必定會設法在其能力範圍內,盡量做到使其每年收入可對社會產生最大的貢獻。他通常的確都不想去增進公共利益,也不知他能增進多少,他之所以偏於支持國內產業而不支持國外產業只是為了圖謀自己的安全。他之所以要指導其產業使其產量可能是最大的價值,也只是為了他自己的利得。他這時正如在許多其他場合時一樣,會被『一隻看不見的手』(an invisible hand)所引導去增進一個非他圖謀的目的,社會也不會因而更惡劣。經由他追求自己的利益而無意中對公共利益的增進,往往會比他真想增進時所增進的還要多。」(WN, p.456)
亞當斯密、利己動機、看不見的手、道德情操論、國富論、巿場失靈、公共財、經濟倫理、政府介入、經濟思想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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