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探索】低碳電力政策發展與台灣未來電力供應課題
黃奕儒 (2016/06/20) 《台經月刊第39卷第6期》
隨著全球暖化議題的加溫,如何減少二氧化碳排放已成為全球重要新興議題,特別在電力部門過去一直為二氧化碳排放的主要來源之下,如何減少電力部門二氧化碳排放,已逐漸成為全球重要的減碳策略之一。在此全球趨勢之下,我國近年來亦大力朝向低碳電力政策發展,特別是針對再生能源推廣方面,更是我國低碳電力政策之主要核心。然而低碳電力之發展並非獨立之議題,其與整體電力市場之規劃息息相關,特別是在電力系統需維持即時電力供需平衡之下,整個電力系統之不同能源配比更是需通盤考量。
雖然一般常見的低碳發電技術除了水力、風力、太陽光電、生質能等再生能源之外,尚包括核能、碳捕捉與封存技術(Carbon Capture and Storage, CCS)等,然因核能在我國爭議性較高,而碳捕捉與封存技術短期內應無商業化之運用,故本文有關低碳發電政策將集中在再生能源發電方面。
我國再生能源發展政策
自2009年7月8日政府通過《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以來,以電能躉購制度加速再生能源發展,並規劃「千架海陸風力機」與「陽光屋頂百萬座」。至2015年年底我國再生能源總裝置容量已達4,319MW,較2009年3,061MW增加41%,主要為太陽光電及風力發電,2015年裝置容量分別達842MW及647MW,分別為2009年的84.2倍及1.72倍,累積至2016年2月底再生能源總裝置容量達4,391MW,其中風力發電647MW,太陽光電914MW(表1)。
表1 《再生能源發展條例》通過後之再生能源發展現況
在整體再生能源規劃部分,依行政院新能源發展推動會推廣目標規劃之五項共同原則:「電價影響可接受度」、「技術可行性」、「成本效益導向」、「分期均衡發展」及「帶動產業發展」,訂定未來各再生能源發展目標量及配比,各項目標規劃原則分別說明如下:
1.電價影響可接受:電費調漲之幅度是否在社會大眾可接受範圍內。
2.技術可行性:優先發展技術可行之能源別,較前瞻性且尚未商業化技術延後導入。
3.成本效益導向:發電成本接近或低於迴避成本之再生能源類別,其目標設定以最大可設置潛力為原則。
4.分期均衡發展:避免特定期間數量大幅增加,以降低目標達成風險。
5.帶動產業發展:提供國內廠商設置實績及經驗,帶動產業發展。
自2010年訂定推廣目標為10,858MW,為因日本應福島核災,並為展現政府積極推動再生能源之決心與努力,擴大再生能源2030年目標量,由原10,858MW經三次修正提高至17,250MW,占全國系統裝置容量比例為27.1%,預計2030年太陽光電裝置容量達8,700MW、風力裝置容量達5,200MW,其餘再生能源目標為水力2,200MW、生質能950MW及地熱能200MW,其發電量可達405億度,相當1,023萬家庭用戶年用電量(表2)。
低碳電力、再生能源、電力供應、電網穩定、儲能技術、智慧電網、需量反應、能源轉型、再生能源政策、電力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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