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主計處預估2010年我國經濟成長率為9.98%,相較於2009年的-1.93%,顯然經濟已明顯復甦。就實質GDP而言,2010年比之前最高水準的2007年高出7.86%,亦顯示出我國經濟已擺脫金融危機所帶來的衝擊。然就過去十年(2000~2009年)來看,我國歷經兩次經濟衰退,使得經濟年平均成長率只有3.42%,實質平均每人國民所得平均年增率亦只有1.25%。又根據主計處預測,2011年我國經濟成長率將從2010年的高成長率回落至4.51%,而名目平均每人國民所得增加率亦從2010年的9.1%,回落至2011年的3.2%。因此,要提高我國每人國民所得增加率,首要之務就是要提高我國的經濟成長率。何況經濟成長也可促進創業精神,因為沒有經濟成長,對未來就沒有希望,創業精神就會減弱。經濟成長對高齡化社會則更為重要,因為經濟成長讓政府更有能力負擔社會安全與醫療保險支出。因此,執政當局必須竭盡所能地促進我國經濟成長,並找對方法,以期能突破我國長期經濟成長低落的瓶頸。
「紅皇后精神」是一本探討突破經濟停滯成長秘密的書,紅皇后精神的含意是,經濟成長不只是進步,更是競賽,要不斷加碼創新,比進步更進步。這本書是由威廉.鮑莫爾(William J. Baumol)、羅伯特.利坦(Robert E. Litan),以及卡爾.施拉姆(Carl J. Schramm)等三人共同合作的著作。三位作者都是美國知名的經濟學家,長年從事有關企業家精神與經濟成長的研究。
作者指出,對一個國家而言,追求經濟成長永遠是執政者想要努力達成的目標,但追求經濟成長,光是選擇資本主義路線是不夠的,儘管絕大多數國家都採取資本主義,但實際上是實施自由化程度不等的市場經濟,必須選擇正確的資本主義型態,才能達成目標。作者將資本主義區分成四種不同的型態─創業型、大型企業、國家主導型與寡頭型,採取不同型態的資本主義,對經濟成長也會造成不同的影響。
作者亦指出,截至目前經濟學家對決定經濟成長的因素所提出的各種理論與驗證,最後得出創業型經濟就是最成功的經濟體的結論。創業型經濟綜合了創新型創業家,以及將創業家或企業本身的創新產品改良並大量製造的大型企業。因為小創業家具有試圖發展與商品化突破性科技的優點,但小創業家無法以具有成本效益的方式做到大量生產,只有大型企業能夠將創意大量生產。不過,光有大型企業,缺乏小創業家,在經濟成長上亦難有表現,歐洲和日本就是大型企業經濟的代表。與美國相比較,歐洲和日本失敗的原因就是缺乏健康的創業精神。
創業家的活動將促使生產力提高,最後能讓全國國民受惠。政府該如何激勵才能創造或加快創業精神的成長?政府該如何確保大型企業持續創新?作者提出促進經濟長期成長的四項要素,也就是使創業型經濟成長機器運作順暢的四項要素:一是易於開創與培植新事業,即成立企業容易,宣告破產也不能太過困難;融資管道暢通;有彈性的勞動市場。二是獎勵生產性的創業活動,即獎勵創業精神、獎勵創意;財產與合約的權利受到保障;避免繁重的稅賦;政府支持研究發展;大學發明商品化;獎勵模仿。三是抑制非生產性活動,即政府要遏止犯罪行為、政治遊說或無謂的訴訟。四是讓優勝者努力不懈,即勝出的創業家與大型企業,得因創新與成長而繼續享受獎勵;鼓勵貿易與投資。
作者認為台灣係實行國家主導型資本主義而發展成功的國家之一,但更極力推崇台灣也是鼓勵創業型資本主義的少數國家之一。我國政府認知到經濟成長的必要性,也確信政府能採取的最佳政策是經由融資、租稅優惠與匯率政策使台幣貶值,進而促進出口產業成長。政府也盡量使新企業的設立與成長相對容易,補助優秀人才公費出國留學,冀望他們學成歸國,在台灣協助創立企業。因此,台灣早期促進經濟發展的策略是,實施獎勵投資條例,鼓勵外人直接投資,以及進口具備先進科技的資本設備,結合本地低成本勞工來製造產品,並出口到歐美日國家。在經濟發展初期,複製既有的商業模式,製造或銷售產品及服務的模仿型創業家在經濟體中的重要性無庸置疑。而以出口導向為主的經濟發展策略,往往都是由國家積極主導推動,並提供獎勵誘因。
當我國政府採取出口擴張策略,獲致經濟快速成長之際,同時也創造出過多的貿易盈餘,累積龐大的外匯存底,最終導致新台幣被迫升值,許多傳統勞力密集產業,因為喪失競爭力,紛紛出走到東南亞和中國投資。在國內產業結構不得不調整的情況下,政府改實施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繼續以融資和租稅優惠手段,獎勵新興產業、重要科技產業,以及鼓勵企業從事人才培訓和研究發展等功能性活動。在這段時期,政府亦積極輔導創新育成中心的設立,鼓勵產學合作,期能促進產業創新。不過,在經濟全球化趨勢的影響下,大多數企業仍以到低生產成本的國家或地區投資為優先,企業對外投資逐年增加,導致國內失業問題遲遲未能有效解決。雖然對外投資可帶動國內中間材料生產廠商的出口,但其效益有逐年降低的現象。
政府深深瞭解過去刺激創新的最重要因素,包括對技術研發的補助、所得稅或營業稅的減免、對境外投資或貿易的開放等等,這些政策也都獲得落實。但經濟成長是長期現象,更艱難的挑戰是如何制定與執行政策,才能促進長期成長。因此,繼促進產業升級條例之後,為促進產業創新,改善產業環境,提升產業競爭力,政府於2010年5月公布實施產業創新條例,繼續以租稅優惠獎勵企業投資於研究發展支出,且為促進中小企業創新,改善人力結構,並創造國民就業機會,中小企業若增僱員工,政府將給予補助。然而,產業創新條例本身對鼓勵創新的機制似乎有所不足,因為創新係結合新知識(包含新發明)與成功地將新發明商品化的方法,最好的發明要是不能透過設計、行銷和改良成為具有商業價值的商品,就一點用處也沒有。因此,要讓經濟成長更上一層樓,鼓勵塑造創新型創業家的環境才是重點,而創新型創業家則是追求經濟成長的主角。只要提供新的產品或服務,或者研發與使用新的方法,以較低成本來製造或輸送舊有的產品或服務,都可以稱為創業家。如何制訂激勵創業家的相關規範和制度,也就是促使他們努力不懈地創造、利用、推廣新產品與提高生產力的辦法,就當前經濟環境而言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