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學院|台經月刊|【專題探索】供給開源1 加速再生能源發展利用之挑戰與策略

 

台經月刊

 

【專題探索】供給開源1 加速再生能源發展利用之挑戰與策略

李珣琮、吳彥儒  (2015/06/20)    《台經月刊第38卷第6期》

從20世紀末,人們逐漸意識到天候環境因為傳統化石能源的大量使用而發生改變,包括氣溫升高、資源短缺等各種氣候及環境災害頻繁且日益劇烈,有鑑於此,聯合國設立「政府間氣候變化綱要公約談判委員會」,歷經多次會議討論,於1992年通過「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後於1997年於日本京都舉行第三次締約國會議(COP-3)時,通過「京都議定書」(Kyoto Protocol),爾後世界各國紛紛提出「溫室氣體減排」與「能源轉型」政策,而「再生能源」也是在這個時候漸漸被人們所重視,並被視為未來世代的能源。

 

再生能源在未來世代之定位

早期人類從開始學會使用「火」這種「能源」,讓人類文化出現了重大蛻變,因為將「火」運用在烹煮食物與照明,導致文明與文化得以蓬勃孕育。隨著時代的進步以及全球人口不斷增長下,當今人們對於能源的使用已更為多元,需求亦更趨迫切,終於在近年的氣候劇變中嘗試到大自然的反撲,也讓全球各國重新思考新能源政策。

能源的種類分為初級能源及次級能源。所謂初級能源就是指天然形成的能源,又可分為消耗性可估算蘊藏量的「傳統化石能源」與取自自然資源而不枯竭的「再生能源」;次級能源則為初級能源經過處理或轉換後所形成的能源。一般而言,再生能源指的就是太陽能、風能、海洋能、地熱能等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能源,因為使用時不像傳統化石能源會大量排放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故近年被廣泛應用於運輸、發電等層面,亦被過去缺乏自產能源的國家視為改善能源安全與創造經濟發展的利器。

但自日本2011年發生「311核災」後,再生能源被賦予了更高的期望,並希望再生能源能夠在廢核議題上有所發揮。其實,發展再生能源是條不容置疑的路,而且從這幾年全球共同響應的引導下,再生能源相關產業所衍生的投資及就業人口亦有明顯逐年增加之趨勢,只是發展的過程中應考量先後順序及衍生的影響。追本溯源,綜整促成再生能源快速發展的因素,包括延緩溫室效應、保護環境、能源安全、經濟發展等,可歸結出發展再生能源的動機不單只是作為能源供給多元化的一項選擇,更跨及環境政策、經濟及國家戰略等層面(附圖)。

 

   再生能源發展動機

 

加速再生能源發展利用

歐洲許多先進國家均於近年積極訂立再生能源推動法規,並據以催生各種配套措施與機制,快速扶植國內再生能源之發展,經由借鏡這些先進國家的經驗,勢必能對我國加速再生能源發展利用產生許多助益,替我國當前面臨之挑戰與策略選擇的道路上點盞明燈,故以下即以德國與英國為例,簡介其推廣做法。

再生能源政策躉購制度改革能源轉型策略德國再生能源法英國差價合約再生能源推廣目標台灣再生能源發展技術自主化能源安全規劃國際經驗借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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