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動態SNG】陽光屋頂百萬座 太陽光電向前行
歐嘉瑞 (2012/03/07) 《台經月刊第35卷第3期》
隨著文明之發展與工業化的加速,人類對能源的依存度愈來愈高,而在大量使用有限化石能源後,隨之而來的乃是能源短缺問題逐漸浮現,並衍生大氣汙染、地球暖化、廢棄物等環保問題,各國政府思索各種方案以解決此等日益嚴重現象。聯合國每年召開「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 UNFCCC)締約國會議,持續呼籲國際社會正視氣候變化對人類造成的影響。我國雖非UNFCCC成員,但仍應貢獻心力,與國際社會共同尋求解決之道。
緣此,我國政府陸續推動各項重大政策,如行政院於2008年6月核定「永續能源政策綱領」、2009年11月通過「綠色能源產業旭升方案」等,並積極建構完整的法規基礎,包括:2009年7月8日公布「再生能源發展條例」,鼓勵發展潔淨能源;修正「能源管理法」,推動節能措施;推行「溫室氣體減量法」(草案),建構溫室氣體減量能力並進行實質減量;另研擬「能源稅條例」(草案),反應能源外部成本等,使我國能源政策能有效落實,建立永續能源環境。
而在太陽光電發電的推動方面,台灣日照條件良好,每瓩裝置容量每年平均約可發電1,250度;且擁有發展太陽光電產業之深厚基礎,故政府為開發再生能源應用,考量自然地理條件及產業能量,爰以太陽光電作為發展重點之一。
本文以我國近年來太陽光電發展分析,並說明政府重大施行政策「陽光屋頂百萬座」計畫之相關措施,期許台灣太陽光電發電產業一個光明的發展。
國際太陽光電系統發展經驗
太陽光電系統由於受限於材料、技術、設備及經濟規模等因素,現階段發電成本仍高,世界各國在推動太陽光電時,皆以政府提供優惠措施的方式進行。例如:日本早在1980年代,推出太陽光電系統普及促進融資制度;1990年代以設置費用的補助帶動太陽光電之興起;2002年6月並通過電力企業利用新能源的特別措施法案,規定電力公司有義務利用一定比例的再生能源發電配比(Renewable Portfolio Standard, RPS),而近期又仿傚歐洲重啟太陽光電電能饋電躉購制度(Feed-in Tariff, FIT)。
德國則從1990年起,以「千屋計畫」、「十萬屋頂計畫」等方案,開放低利融資與設置款補助,2000年並以再生能源法案(Erneuerbare Energien Gesetz,EEG),提供太陽光電電能優惠購電價格制度,並於2004年調整該法案,增加再生能源的供應比例,計畫於2010年至少達12.5%,2020年達20%,促使德國太陽光電系統設置量快速增加,至2010年、2011年設置容量皆達7,400 MW,奠定其太陽光電應用市場領先的地位。
美國以提供太陽光電設置的投資減免,再配合系統設置之優惠貸款制度,成功提升太陽光電應用市場,其中加州政府推動百萬太陽屋頂法案(SB1),目標設定於2017年前,建置3,000 MW太陽能發電系統,以「啟動加州太陽能計畫」,為現有住宅、新設工商及農業建築物提供20多億美元獎勵基金,鼓勵建築設置太陽能發電系統。
綜觀世界各國太陽光電成功之經驗,關鍵因素包括:(1)設備補助或優惠購電價格之激勵措施;(2)建立融資管道;(3)行政及電力併聯程序簡化等。此亦為我國推展太陽光電之借鏡,及政策制定與施行之參考。
發展歷程
我國政府將太陽光電之設置使用與產業發展,列為重要政策項目。太陽光電發電產業之推展,主要由經濟部能源局主導,除長期進行技術研發外,自2000年由當時的「經濟部能源委員會」頒訂實施「太陽光電發電示範系統設置補助辦法」,作為台灣首先大力推動太陽光電發電系統設置利用之開端,提供設置成本之半額補助,以提升民眾購置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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