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學院|台經月刊|【產業動態SNG】新場館與國內表演藝術生態發展之面向

 

台經月刊

 

【產業動態SNG】新場館與國內表演藝術生態發展之面向

楊惠嵐  (2017/03/20)    《台經月刊第40卷第3期》

現行獎補助政策

   整體而言,目前國內對於表演藝術之補助資源主要來自文化部、各縣市政府文化局,以及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簡稱國藝會)。而目前表演藝術的補助政策包含藝文團隊扶植、創作及演出、人才培育、市場拓展、在地藝文特色發展、海外演出等面向。
(一)文化部「分級輔導、場館升級與國際交流」

   在藝文團隊扶植策略上,為協助不同規模與發展階段的團體,文化部推出分級補助機制,分為台灣品牌團隊計畫、演藝團隊分級獎助計畫、縣市傑出演藝團隊徵選及獎助計畫(圖1),藉以扶植團隊長期發展。其中以「演藝團隊分級獎助計畫」影響最為深遠,該計畫成立的目的是因1987年國家兩廳院成立,缺乏演出節目,加上因應藝文環境之需求,而誕生「國際性演藝團隊扶植計畫」,讓團隊可以持續、穩健的經營。據文化部演藝團隊分級獎助計畫補助資料顯示,近三年各約85團獲得補助,整體補助金額約為新台1.5億元(附表)。

 

1  文化部團隊扶植補助策略

 

附表   文化部演藝團隊分級獎助計補助概況
 

   在2012年為厚植我國文化資本,文化部推出「台灣品牌團隊計畫」,獎助曾獲「演藝團隊分級獎助計畫」卓越級補助之團隊,鼓勵藝文團隊在國內偏遠地區進行演出,並配合駐外館舍政策至海外演出,形塑台灣文化形象,促進國際文化交流。該計畫分別由財團法人雲門文化藝術基金會、紙風車劇團、財團法人擊樂文教基金會、財團法人優人文化藝術基金會、明華園戲劇團等五個團體獲得。

   而近年文化部推出「媒合團體進駐演藝合作計畫」、「活化縣市文化中心劇場營運計畫」,透過連結團體與展演場館之資源,拓展我國藝文消費市場。如媒合團體進駐演藝合作計畫為推動表演團隊長期駐點合作機制,協助各地演藝場所建立自身特色,以及提升演出節目品質,促進演藝團隊藉由固定展演場所,規劃本身發展目標,以營造國內表演藝術環境;活化縣市文化中心劇場營運計畫則為推動各文化中心朝「劇場」形式營運,提升文化中心劇場管理、行銷及節目企劃能力,培育劇場專業人才,開拓表演藝術團隊巡演機會,增加節目票房收入及製作節目比例,藉以擴大我國藝文消費市場。

   另外,為鼓勵國內藝文團隊參加國際性活動,以活絡國際交流網絡的接軌,文化部推出「藝文團體出國及赴大陸地區從事文化交流活動計畫」、「辦理東南亞人士來台文化交流合作」、「台灣青年至東南亞交流合作補助」等,並甄選國內藝文團隊參與國際藝術節演出,以拓展我國表演藝術國際空間,並增加表演團隊在國際舞台的能見度。
(二)國藝會「因應藝文生態發展調整補助機制」

   國藝會在1996年根據《文化藝術獎助條例》而成立,成立初衷是希望透過獨立的民間藝文補助機構,運用有效率的治理機制,如設置專業的同儕審議制度,執行獎補助政策,加以協助公部門扶植我國文化藝術的發展。

   在國藝會藝文獎補助政策施行20年來,其在補助機制上透過個別諮詢與諮詢會議納入專家學者之意見,審慎地調整補助金額、名額等,並且透過辦理補助基準說明會,避免藝文工作者因無法填表而申請不到補助,藉以建立其公信力的機制。據國藝會統計20年來共資13,042個計畫2,682位藝文工作者1,468個藝文團體(附注)。

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表演藝術補助藝文團隊扶植國際文化交流藝文消費市場場館轉型人才培育國際共製觀眾開發文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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