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探索】公部門研發機構如何兼顧基礎研究與產業應用,以德國Fraunhofer技術研究協會為例
李永正 (2016/07/20) 《台經月刊第39卷第7期》
Fraunhofer模式成為國際仿效的典範
德國Fraunhofer Gesellschaft(產業技術研究協會,以下簡稱FhG)在金融海嘯之後引起重視,被英、美、法等國認為是在「製造業復興」議題之下,公部門研究機構協助製造業漸進式創新與永續發展的典範。
近年關注FhG模式的國家計畫有:英國的Catapult Programme、美國的製造技術推廣合作計畫(Manufacturing Extension Partnership, MEP)、法國的Carnot Programme。這些計畫主要目的在於,萃取FhG模式的菁華整頓其國內既有研發機構體系;鼓勵既有研發機構體系提供製造業研發與創新的支援服務,以重拾競爭優勢。
FhG模式主要特點在於,其成立使命即是為了服務產業,而組織管理方式與財務來源結構也確保「服務產業」會發生。例如:FhG從政府能夠保障獲得的收入(Basic Funding),大約只占全院(包括所屬各專業研究所)收入的1/3。其餘2/3的收入,必須經過公開競爭的過程,從公部門(歐盟、德國聯邦政府)與私部門(企業)簽訂的研究合約中取得。
服務產業必須了解產業的需求。為此,FhG設有正式的研發群組與非正式的研發聯盟,能透過既有的網絡關係,把外部產業應用需求與組織內部研發策略連結起來。同時,為了不使各個專業研究所過於側重短期商業利益(產業應用),FhG設計出一套分配政府經費(Basic Funding)的機制,以求取各專業所在基礎研究與產業應用之間的平衡。另外,FhG的大學資深教授與FhG所長職位共同任命制,也有助於產學連結和人才培養。
反思我國現狀,製造業對我國經濟發展仍至為重要。公部門研發機構應如何轉型並提供產業所需的研發與創新服務,以因應日益激烈的國際競爭,是我國研發與創新政策迫切的議題。本文將借鏡FhG兼顧基礎研究與應用研究協助德國產業的模式,提出我國公部門研發機構體系的轉型方向。
FhG成立背景與德國創新系統
FhG於1949年在慕尼黑以德國科學家Joseph von Fraunhofer(1787~1826年)命名成立的應用研究協會。當初目的只為了收容二戰之後德國各地的科學家與工程師。在五○至七○年代曾經歷過長期的摸索,最初30年由大量國防科技預算支持,但無法持續。直到七○年代,FhG模式在使命、管理、收入結構、產學連結等方面才逐漸定型。在近70年的演化轉型之後,目前的使命是:進行應用研究、對產業提供研發創新服務、為社會培養科技人才。
Fraunhofer模式、公部門研發機構、產學連結、研發創新、科技政策、創新生態系、競爭型專案、智財管理、產業應用、基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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