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探索】企業內部碳定價之初探
徐彥婷(台灣經濟研究院助理研究員) (2025/04/10) 《台經月刊第48卷第3期》
企業內部碳定價有助於量化排放熱點與強化監控,隨著大型企業推動,中小企業亦須將碳有價化思維納入營運,以掌握機會與風險。本文以台達電子、第一金控為例,並探討三大關鍵:建立減碳共識,透過高層引領與教育訓練,讓永續發展融入日常;培育永續人才,善用政府資源與獎勵機制,推動培訓與設備升級;落實數位轉型,精準盤查碳排放並優化減量策略,確保碳定價制度有效運行。
全球氣候變遷加劇,碳排放已成為各國政府和企業亟需解決的問題。近年,極端氣候現象的影響已蔓延至全球各地,頻繁發生的致命熱浪、暴雨洪水、颶風及森林野火等災害,正不斷威脅人類與自然環境的安全。碳排放對環境的危害日益嚴峻,引發溫室效應加劇、海平面持續上升以及生態系統遭受破壞等一系列緊迫問題。依據怡安風險管理公司出版之年度「氣候和災害洞察報告」顯示,2023年自然災害造成的全球經濟損失將達到3,800億美元,保險損失達1,180億美元(注1)。
再者,根據世界經濟論壇「2025全球風險報告」顯示,下個十年環境風險占全球十大風險的一半,且前四名都與環境風險相關,包含極端氣候事件、生物多樣性流失及生態系統崩潰、地球系統的劇變、自然資源短缺,以及列在第十名的汙染。
氣候風險加劇與碳治理新趨勢
依據2023年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遷專門委員會(IPCC)發布之第六次評估整合報告指出,全球平均升溫已達攝氏1.1度,生態系統面臨更廣泛的衝擊(注2)。世界氣象組織指出全球氣溫未來五年恐突破1.5℃標準(注3)。
為減緩氣候變遷持續惡化,各國政府紛紛提出應對措施,整合國際間資源,從昔日京都議定書、巴黎協定到格拉斯哥氣候協定,展現各國對於淨零碳排的決心,例如歐盟推出《碳邊境調整機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 CBAM)、美國通過《清潔競爭法案》(Clean Competition Act, CCA)、英國也宣布自2027年起對部分產品開徵碳關稅,重新形塑全球碳交易市場。我國則於2023年立法院三讀通過《氣候變遷因應法》,同年環境部宣布《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專案管理辦法》及《溫室氣體排放量增量抵換管理辦法》,隔年宣布《碳費徵收費率》,正式宣告我國邁入碳有價化時代,希冀有效減緩全球氣溫上升速度。
2024年世界銀行發布之「碳定價現況與趨勢報告」表示,全球共有75個正在實施的排放交易體系(ETS)及碳稅機制,愈來愈多國家和地方政府正致力於推動實施碳定價工具(注4)。隨著各項環境相關費用的徵收,企業為因應國際趨勢改變,未來勢必將承擔更多環境成本,其中內部碳定價制度(Internal Carbon Pricing, ICP)為企業量化其排碳成本的重要工具,有鑑於此,本文目的在於探討現今企業內部碳定價趨勢,借鏡標竿案例經驗,逐步歸納企業導入內部碳定價之建議與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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