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探索】如何以開放平台有效推進政策之案例與啟示
陳佳宏 (2018/10/09) 《台經月刊第41卷第10期》
過去20幾年間,全球主要國家在政府機關重要政策規劃時皆強調公民之政治參與,主張透過公民對公共事務的共同討論、協商與行動,更符合產業或人民需要。台灣在民主化後,公民對於公共議題之參與也逐漸增加,尤其在資訊化與科技之發展下,2015年台灣也推出「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並訂定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實施要點,目的為藉由開放的政府資訊,引入民間參與及監督力量,以促進政府為民服務效能,這讓台灣公民參與公共政策向前一大步。
參與平台包含政策形成前的「政策諮詢」;計畫執行中供各界監督的「重大施政計畫」;徵集群眾智慧的「國民提議」,以及方便民眾反應意見之「首長信箱」。國民提議的流程包含提議者認證、提議、檢核、附議及提議回應等五項程序。凡具國民身分資格與居留證者都可對公共政策提出建言,經過檢核後可進行附議,附議超過5,000份始能成案,權責機關需於兩個月內回應參採情形。由於人人都可提議,因此國民提議的部分自2015年9月10日上線至2018年5月20日止,計有5,595件提議,進入附議2,576件(占46%),未進入附議程序3,019件(占54%),有143件超越5,000附議而成案,成案比率5.55%,也促成一些改變。
在參與平台上關於政策形成前的政策諮詢,與針對執行中重大施政計畫提供各界監督之部分,目前民眾也可提供意見與討論,然而要達成平台原本設定之強化溝通與提升政策擬訂效率之原始目標,需要工具或流程以協助政策朝「客製化」政策目標邁進,讓對的人提供對的意見,才能讓政府與民間的社會氛圍趨向信任之夥伴關係前進,讓政策更符合產業與人民之需要。
本文整理數個工具或流程以協助政策朝「客製化」政策目標之案例,提供整合應用的可能之做法。
何謂參與?
所謂的參與(engagement)意指人的行為與涉入程度,即個人能主動參與一個方案、團體、組織(機構)或環境當中的決策。參與程度與相關工具如報紙、社群媒體討論、民意調查、線上論壇、線上投票等(附表)。而依據民眾參與的程度可將參與分為五級,(1)為告知(inform),亦即單向方式告知政策內容;(2)諮詢(consult),亦即讓民眾有機會表達意見,但並不保證民眾所提出之建議會被納入政府決策中;(3)參與(involve),亦即個人建議被包含於決策流程中;(4)協作(collaborate),亦即政府與公民間是水平夥伴關係,彼此協同合作,共同治理與共同承擔責任;(5)參與程度最高的賦權(empower),政府授權其公權力,由公民團體來運作公共事務。在數位時代下,讓民眾參與之工具,也由傳統工具轉換為搭配數位平台工具之模式。
數位治理、公民參與、政策制定、預算規劃、社會照護、災害應變、開放數據、公共政策、智慧城市、政府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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