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怎麼申請不到SBIR ?
副研究員林金榮 (2024/05/30) 《永續學院編輯室》
先談一下為什麼會有SBIR! 民國85年「經濟暨合作發展組織」(OECD)發表「知識經濟報告」,所以自民國88年2月起,推動執行「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計畫(原名:鼓勵中小企業開發新技術推動計畫)」(以下簡稱SBIR計畫),以鼓勵中小企業進行產業技術與產品之創新研究,擴大民間研發的投入。
計畫的目的在帶動國內中小企業創新研發活動,協助其知識布局培育研發人才,並期望運用研發成果扶植產業體系,促進臺灣經濟發展。
計畫架構依申請階段分為「先期研究/先期規劃(Phase 1)」、「研究開發/細部計畫(Phase 2)」與「加值應用(Phase 2 + )」。再依申請對象分為「個別申請」及「自提式聯盟」。
不論是計畫類別或是申請對象,計畫通過的理由其實都差不多! 我們試想一個場景,當您是老闆時,員工拿個產品開發案給簽名,您心裡的盤算是什? 在一般老闆的心中,一定馬上冉冉升起至少五個問題? 一、產品賣得動嗎?二、可以賺多少錢?三、要花多少錢?四、何時做完?五、做得出來嗎?當然還有其它的…….
不論是老闆?或是審查委員,在審查計畫時,其考慮的東西其實是一樣的。從SBIR申請須知審查項目中,所明定的幾個審查項目,就可以看得非常清楚。
這些項目 包括:一、技術/服務 的創新性、可行性與競爭力, 二、研發團隊實績與執行能力,三、實施方法、時程、計畫可行性,四、關鍵技術及智財引進與轉委託研究,五、人力、經費、使用設備等投入資源合適性,六、預期成果與產業效益。
以下就這六項來好好說明一下!
一、技術/服務 的創新性、可行性與競爭力
- 因SBIR的計畫是在鼓勵「技術創新」,技術創新是通過的最基本要求;若缺乏此要件,其實就不要浪費時間了。
- 什麼是技術創新?一堆人每天掛在嘴上,但還真說不出來!簡單講就是消費者買單的規格、比現有產品都高的規格。這是兩個最基本的條件。
SBIR、創新企業、創新政策、輔導資源、加值應用、聯盟、扶植產業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