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學院|【獎勵補助】經濟部能源署地熱能發電系統示範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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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補助】經濟部能源署地熱能發電系統示範獎勵

經濟部  (2024/03/18)    《經濟部》

 目的 
依據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11 條第2項規定,提供訂定之地熱能發電系統示範獎勵。
 補助對象 
以地熱能作為發電系統設置之發電業、發電業籌備處或申請自用發電設備之事業、團體或自然人。
 補助範圍 
地熱能發電系統開發所需之地熱能探勘費用。
 申請程序 
(一)檢附文件如下:
1.發電業執照或發電業籌備處證明或申請自用發電設備之事業、團體或自然人之證明文件影本。
2.地熱能探勘及發電開發計畫書。
3.探勘場址土地使用同意書。
4.地熱能探勘項目及費用估算書。

 
 聯絡窗口 
再生與前瞻能源發展組(前瞻能源技術發展科):吳視察韋逸
電話:02-2775-7679
傳真:02-2775-7728
電子信箱:wiwu@moeaea.gov.tw
 
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杜培欣經理
電話:03-591-5446
傳真:03-582-0017
電子信箱:olivertu@itri.org.tw
相關連結 
地熱能發電系統示範獎勵辦法


參考來源:經濟部能源署

獎勵補助再生能源地熱能發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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