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學院|台經月刊|【專題探索】政府運用基金推動區域均衡發展之探討——以英國區域成長發展基金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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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探索】政府運用基金推動區域均衡發展之探討——以英國區域成長發展基金為例

黃庭瑄  (2012/09/06)    《台經月刊第35卷第9期》

城鄉差距為全球都市發展所面臨的共同課題,許多鄉村面臨著國民所得較低且資源分配不均之隱憂,各國政府均積極尋求解決之道,以英國為例,為協助弱勢區域建設,英國設置了區域成長發展基金(Regional Growth Fund, RGF),其運作方式係成立單一基金,以利整體規劃、運用及調度。本文利用探討英國運用基金推動區域均衡發展的作法,分析該基金之建置背景、運作方式及執行成效,對照我國目前既有的相關措施,作為我國未來研擬相關政策之參考。


英國的區域發展極不平均

長期以來,英國的區域發展極不平均,GDP的貢獻主要來自於倫敦及其周圍區域。觀察各地區的附加價值毛額(GVA)可發現,在2000及2010年,倫敦與東南部區域的GVA為全英國最高,2010年倫敦每人平均的附加價值毛額為全英國的1又1/2倍,而東北部僅為全英國的1/3,差距極大,而經濟發展較差的地區常伴隨著高失業率,2011年東北部的失業率為全英國最高,而東南部為最低;其就業結構也以東北部在公部門就業的比例,為全英國最高,東南部為最低。

為因應漸趨嚴峻的國際經濟情勢,達成區域間及產業間的平衡,並降低對於公部門就業的依存性,英國政府在2010年6月提出區域成長發展基金的規劃,在2010地方成長白皮書(2010 Local Growth White Paper)及2011成長計畫(2011 Plan for Growth)中,亦均提出此為英國政府對於地方經濟成長的策略工具,預期可達到以下三個目標:(1)將權力下放到地方及企業;(2)對各地區發展提供有效誘因促進市場效率化;(3)支持地區及個人的投資。

區域成長基金就業機會花東發展離島建設地方產業政策比較產業輔導基金運作經濟平衡基礎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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