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動態SNG】以案例分析初探我國原鄉森林、竹林經營商業模式
黃昕樂 (2025/01/09) 《台經月刊第48卷第1期》
近年政府推行提升林產自給率、新興竹產業發展計畫以及碳匯方法學等,期望透過永續經營促進我國森林與竹林產業發展。本文以國內外案例為基礎,分析我國原鄉森林與竹林經營的商業模式,探索如何在政策支持下,實現企業與原鄉共利共生的永續發展。我國林業經營面臨之挑戰雖多,但亦有不少優勢,如大型企業或科技公司資金充裕且具碳管理需求,可作為支持我國森林、竹林碳匯經營的最佳投資者。
在淨零碳排為首的國際趨勢下,對接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我國竹木產業復興的聲浪不斷提高,近年政府推行提升林產自給率、新興竹產業發展計畫,以及通過森林經營碳匯方法學、竹林經營碳匯方法學等政策,以期復甦我國森林與竹林產業,而我國林業的發展區域與原住民族傳統領域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因此也有相關政策的推行,如:《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原住民保留地竹林更新獎勵、原住民共管政策等。在政策的支持下,企業該如何進入森林、竹林經營領域,與原鄉社區、在地居民共同獲利為前提下達長久獲益,為本文聚焦之議題;以下將藉由分析國內外案例,探討我國原鄉森林經營、竹林經營之商業模式。
主要政策――提升林產自給率、新興竹產業發展計畫
依據第四次全國森林資源調查報告(農業部林業保育署,2020),台灣全島面積超過六成為森林,早至荷蘭入台時期即有木竹業,直至1990年代國際經濟不景氣、環保意識興起,加上政府全面禁伐天然林後,連帶人工林之林產業幾乎消失。歷經20多年後的現今,我國木材相關產業高度仰賴進口,然而在全球永續發展、溫室氣體管控等因素下,國際間木材貿易管制愈趨嚴格,考量我國人工林占森林總面積約20%,因此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林業保育署)訂定2017年為「國產材元年」,並以2027年國產材自給率達5%的目標,促進林產業發展;針對私有林部分,以振興山村經濟為原則,規劃加強輔導:森林經營示範區、生態旅遊等精緻經營、成立林業生產合作社與建構完整產業鏈,以及補助私有林申請FSC認證(附注)與生產設施等(林華慶,2017)。
我國亦曾為竹材出口大國,然而至前述提及之禁伐趨勢,以及2016年原保地禁伐補償政策的實施後,竹產業快速凋零。竹林是我國極具特色的生態資源(林曉洪,2018),竹子成長快速、收穫期間短,碳儲存潛力大,是很好的碳匯以及綠色資材來源(曾聰堯,2021),因此行政院於2021年核定十年期新興竹產業發展計畫,跨部會合作全面振興竹產業(農業部林業保育署,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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