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變.辨.辯】利大於弊?!——台商對中國投資趨勢對我國產業之影響
葉懿倫 (2014/11/07) 《台經月刊第37卷第11期》
我國政府於1990年10月6日頒布「對大陸地區從事間接投資或技術合作管理辦法」以來,開放國人至中國進行事業投資,至今邁入第25年。中國成為我國對外投資最集中的區域,而赴中國投資的「台商」也成為影響我國國際經貿交流的關鍵角色。
雖然中國台商對我國經濟與產業發展影響能力已不容置喙,但本文以台商現行投資狀況與兩岸經貿互動數據為基礎,觀察近年台商赴中國投資模式對我國經濟、產業的效益與貢獻,卻發現多項統計數據已發出質變訊號,台商赴中國投資對我國經濟與產業發展,恐怕已非「利大於弊」,值得企業與政府注意。
兩次政黨輪替的中國投資政策鬆綁影響台商對中投資
據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統計,截至2013年底為止,我國核准台商赴中國投資累計案件數已超過四萬件,核准投資金額達到1,337億美元,為我國對外投資件數的74.6%,投資總額61.8%(表1)。
表1 中國占我國核准對外投資活動之變化
由於兩岸政治環境特殊,使得台商赴中國投資活動,深受兩岸政府領導者經貿政策態度以及法令規範調整影響。2001年我國第一次政黨輪替後,採「積極開放、有效管理」,放寬赴中國投資金額上限至40%,投資產業項目改以負面表列方式。2008年第二次的政黨輪替,放寬投資上限至60%,且在台設立營運總部或跨國企業者不設限。在兩次重大的政策鬆綁後,促使台商赴中國投資金額擴大,海外投資更加集中於中國。
2008年後對中投資總額倍增,且投資型態出現大幅轉變
2008年以後,在我國政府對兩岸經貿交流政策與態度轉為積極後,台商赴中國投資活動更加熱絡。2008~2013年間累計投資金額達688.1億美元,超過1991~2007年累計的648.7億美元,在短短六年間對中國投資總額倍增,投資型態與產業則出現質變現象。
(一)投資案件大型化,產業關聯與企業風險影響程度提高
投資規模大型化是近六年台商赴中國投資的第一大趨勢。2008年我國政府放寬投資上限後,台商投資案件的平均規模大幅提高,新增案件(不含補登記)平均投資金額達2,000萬美元以上。當台商投資案件數量愈少、規模愈大,則表示台商赴中國投資案件,對於企業本身的投資經營風險或我國上下游產業鏈的影響程度就愈大(表2)。
台商投資、中國製造業、兩岸分工、服務業投資、產業外移、出口替代、ECFA效應、中上游產業、國內生產鈍化、產業競爭風險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