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學院|台經月刊|【專題探索】政府採購模式與促參模式之比較——探討基礎公共建設公益性變遷

 

台經月刊

 

【專題探索】政府採購模式與促參模式之比較——探討基礎公共建設公益性變遷

鄭人豪  (2006/09/08)    《台經月刊第29卷第9期》

引入民間資源參與國家基礎公共建設的提供,是當前世界各國政府在面對財政問題下,還能持續取得基礎公共建設的重要模式之一,因此各國政府無不極力推動。然國家基礎公共建設的投資除了帶動國家整體經濟發展之外,亦是政府調和市場機制與公共利益發生衝突時的重要工具,因此公共建設的存在價值與意義無法單純的以市場機制為唯一考量,需納入考量維護社會國家的公平、穩定與安全等因素,這也是為何國家基礎建設需要藉由政府來協助提供的主因。然民間在參與任何標的物的投資時,其投資目地大多以追求個人利益為首要,因此決策多以獲利為主要考量。由此可知民間的角色、立場與政府大相逕庭,也使得公共建設的公益性將可能會因為民間的介入目標差異而有所改變,這也是在傳統政府採購與促參方式推動下,公共建設公益性變遷的主要導因。

 

基礎公共建設公益性的存在價值與意義

依經濟學的理論定義,在市場機制順利運作下,各項財貨的供給與需求均可在均衡的價格下有效平衡,然而這樣的情況大多僅能順利運作在具有敵對性與排他性的私有財上。當一個財貨擁有非敵對性、非排他性;或財貨無法將其外部效益有效內部化時,將造成財貨的價格與數量無法有效率的提供,此現象就是所謂的市場失靈。因此如果在市場失靈的情況之下,政府為追求社會的公平與穩定發展或認為此項財貨為其所必須提供給人民時,則政府就必須藉由彌補外部性與生產公共財(注)等輔助機制來協助並加以提供,以服務其人民並促進國家整體發展,而這些由政府直接或間接提供的財貨就是所謂的公共服務。

深究「公共服務」本意,指由政府對其人民所提供之各項服務,包括由政府公部門直接提供,或補貼民間部門提供者均含概其中。在已開發國家中,大致包括:教育、電力瓦斯、消防、健康照護、警政、廢棄物處理、水務服務等項目。而其中政府為提供公共服務所興建之實體結構或設施就是所謂的公共建設。因此基礎公共建設的存在價值,在於輔助政府維持公共性與公益性的存在。
 

導致國家基礎公共建設公益性變遷之原因探討

各國政府推動「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機制的立意,在於希望利用民間的創意與豐沛的資源協助國家進行公共建設的提供,以求能給予人民更高質與量的公共服務,並進一步減少政府對於公共投資的財政缺口。因此如能真的達成這樣的目標,理當對於國家整體發展有正面提升意義。然事實上並不全然如此,由(1)民間機構對於投資標的物的投資目的與公部門的需求是有本質上差異的(2)私部門的投資往往冀望能有較高效率的回收,因此對於服務品質提供的質與量,會與其所能獲得的效益有顯著的正比關係。

政府採購模式促參模式公共建設公益性民間參與公共利益基礎建設變遷財政缺口政府失靈市場失靈公私合作

分享:


 

聯絡我們

104 台北市中山區德惠街16-8號7樓
電話:總機 +886 (2) 2586-5000
傳真 +886 (2) 2586-8855
E-mail:bussiness@tier.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