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學院|台經月刊|【經濟變.辨.辯】台灣人民幣境外中心的機會與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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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變.辨.辯】台灣人民幣境外中心的機會與挑戰

簡淑綺  (2012/03/07)    《台經月刊第35卷第3期》

我國央行於2011年8月14日表示,未來將以發展成為人民幣境外中心列為努力目標,隨後同年8月18日中國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宣布多項舉措,加速推進香港人民幣境外中心的發展。面對中國頻頻給予香港特權,搶先開展各樣人民幣業務,我國要發展成為人民幣境外中心將面對何種機會與挑戰?


中國發展人民幣境外金融的作法

(一)人民幣國際化的推進

中國自1978年開始實施經濟改革以來,30多年來經濟持續快速增長,2011年躍升成為全球第二大經濟體。隨著中國經濟的崛起,與全球經貿的緊密結合,人民幣國際化的呼聲不斷,然由於中國對於資本項目仍有諸多限制,國際資金、人民幣都不能自由進出當地市場,大大減緩人民幣國際化的發展速度。惟2008年爆發全球金融風暴以來,歐美國家大舉印鈔票與景氣持續低迷,為了降低對外幣的依賴與風險,自2009年以來中國開始積極透過放寬人民幣流出與回流管道,壯大人民幣海外流通規模,加速人民幣國際化的發展。

一國貨幣要實現國際化,先決條件需要允許該貨幣可以適度或完全自由進出國門,並經歷三個發展階段:(1)貿易結算清算貨幣;(2)金融交易計算貨幣;(3)國際儲備貨幣,才為真正的國際貨幣。而由於中國對於資本項目仍採取部分管制,人民幣尚未能在境外自由流通,因此,對於人民幣國際化的發展,目前還在起步階段,主要以人民幣流出、回流管道的建造,相關業務開放為主,尤其針對以人民幣作為全球、區域貿易結算、清算貨幣、與金融交易計算貨幣的實現作為發展為重心。 

(二)金融風暴加速打通人民幣流出、回流任督二脈

1.流出管道的建造

人民幣境外金融發展始於2003年11月人民銀行在香港提供人民幣清算業務(表1),但由於中國尚未完全開放資本項目,人民幣進出管道在相當有限的情況下,抑制了人民幣境外流通量與境外金融的發展;待2009年7月頒布「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管理辦法」,允許以人民幣作為貿易交易之報價貨幣後,擴大該幣流出管道,該法初期選定僅有中國境內,如上海、廣州、深圳、珠海、東莞五個城市與境外的港澳、東協國家的貿易,可在香港、上海、廣東進行人民幣跨境貿易結算業務;2010年6月,中國國務院擴大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範圍,在「關於擴大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中,擴大中國境內試點範圍20個省分,境外地區、國家則擴大致所有國家。2011年8月中國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訪港時表示,將會把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範圍拓展至全國。自開辦以來,累計至2011年4月,中國累計辦理的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10,481億元人民幣,其中80~90%為貨物進口結算,並有逾八成的比例透過香港銀行完成結算。對於人民幣資金的流出,除了跨境貿易之外,還有其他三大管道,一、中國人民出境觀光、考察,2010年該國出境人次達5,700萬人次,每人每次最多攜帶兩萬人民幣,據此估算,每年透過人民出境可攜出的人民幣規模達1.14兆元人民幣;二、中國企業對外直接投資,2011年1月中國人民銀行開放,凡獲准開展境外直接投資的境內企業,都可以人民幣進行境外直接投資,2011年8月中國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表示,未來將在內地推出專門追蹤港股表現的交易所買賣基金(ETF),即中國人民可透過ETF投資港股;三、中國與貿易國家簽署本幣互換協議,目前已有15個國家與中國簽定該協議,簽署金額達1.3兆人民幣。

人民幣國際化離岸金融資金回流清算銀行RQFII跨境結算台資銀行中資機構證券投資金融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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