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探索】無悔的策略——展望再生能源政策發展現況
呂嘉容、林子晴 (2011/07/06) 《台經月刊第34卷第7期》
我國因能源蘊藏匱乏,自產能源極少,故過度仰賴能源進口。根據經濟部能源局能源統計年報,2010年進口能源比重已高達99.3%,使得台灣能源供應安全風險相對較高。一旦國際能源價格高漲或數量短缺,將對我國民生經濟與工商產業發展造成莫大影響。另一方面,各國政府皆積極尋求控制或減少溫室氣體排放之道,以緩和全球暖化、氣候變遷現象。因此,發展替代能源、降低進口能源依賴度與響應全球溫室氣體減量政策,均為我國所面臨的迫切課題。
此外,日本311地震再次震出核能安全問題,也喚起國人對地狹人稠的台灣,對核能安全的重視,因此,提升台灣能源自主與供應安全,發展再生能源已成為必然趨勢。本文首先探討再生能源政策發展之沿革與現況,接著整理再生能源政策之執行成效、目前面臨課題等,最後展望再生能源政策未來趨勢,提出適宜我國未來再生能源發展之建議。
再生能源政策發展與現況
台灣推動再生能源之相關政策發展已近20年。1996年能源政策架構中,將推廣清潔能源納入重視環保安全政策方針下,配合國際環保趨勢,研擬減緩溫室效應策略。在檢討相關法規及獎勵措施中,加強低碳(如液化天然氣)、無碳(如核能、再生能源)能源替代使用。
1998年「全國能源會議」宣示使用新能源與淨潔能源和節約能源同為「無悔策略」,大幅提高汽電共生、再生能源及其他淨潔能源容量,邀集國內外學者專家成立「新能源及淨潔能源研究開發規劃小組」,進行發展潛力評估,以訂定確實可行之計畫,並訂定2020年再生能源占能源總供給3%之目標。自1999年迄今,我國推動再生能源相關重要政策,依序說明如下:
(一)再生能源示範推廣五年計畫
1999年學者專家完成「新能源與淨潔能源研究開發規劃總報告」,規劃發展階段為:研發、示範(或導入)、推廣與普及等階段。能源局並於2000年開始執行「再生能源示範推廣五年計畫」(表1)。為達成目標,經濟部於2000年陸續發布「風力發電示範系統設置補助辦法」、「太陽光電發電示範系統設置補助辦法」、與「太陽能熱水系統推廣獎勵辦法」等。太陽能熱水系統推廣獎勵辦法對於購置者補助購置費用15~20%,風力發電示範系統設置補助辦法,以及太陽光電發電示範系統設置補助要點,對設置者提供至多設置費用50%之高額補助。此外,「促進產業升級條例」亦提供購置再生能源設備業者,投資抵減營利事業所得稅10~20%、加速折舊,以及低利融資等相關獎勵優惠。
表1 「再生能源示範推廣五年計畫」之目標
(二)再生能源發展方案
2002年行政院核定「再生能源發展方案」,加強推動再生能源。實施方針包括:建立較高層級協調機制、建立相關法規制度、研訂優惠購電辦法、提供財稅獎勵、充裕獎勵經費來源、加強示範推廣、建立再生能源資料庫、加強技術與產品研發等八項,並據以擬訂32項跨部會分工推動措施,由13個中央機關及各地方政府分工推動,主要內容有:
再生能源、能源自主、能源政策、風力發電、太陽光電、能源供應安全、碳減量、發電成本、土地資源、綠色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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