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學院|台經月刊|【專題探索】我國再生能源推廣政策及制度變革檢視

 

台經月刊

 

【專題探索】我國再生能源推廣政策及制度變革檢視

黃筱甯、李珣琮  (2013/05/16)    《台經月刊第36卷第5期》

   我國因受限於自然資源稟賦之先天限制,自產能源稀少,使能源供給98%依賴進口,加上電力系統屬孤島獨立型態,發電結構3/4來自化石能源,電力消費已占全國能源消費近一半,故在考量供電安全、電價及減碳等挑戰下,朝多元且適當之能源結構組合實屬刻不容緩。本文將透過我國再生能源推廣政策各項措施之檢視,進一步探究推廣制度變革之背景及理由。

 

我國能源供需現況

   能源對於一國的經濟發展、人民生活有顯著且重要之影響,在過去20年間我國對能源需要成長快速。在能源供應方面2011年我國的能源總供給量138,236千公秉油當量(1),其中進口能源比例97.93%2);2011年我國能源總消費量111,918千公秉油當量,其中燃料用能源消費約占國內最終消費80.95%

 

1 我國能源供應與能源消費之趨勢

 

2 我國能源總供給進口與自產比例

 

   由於我國缺乏天然資源因此導致對進口能源依存度極高,除了對我國能源供給安全性有疑慮外,高度仰賴化石能源亦不符合目前全球對環境保護之趨勢,唯有積極發展再生能源方能提高我國能源自主性。近年來我國極力推廣太陽光電、風力發電及其他再生能源,因此在能源總供給之各能源占比中,進口化石能源已較過去下降,而太陽能、風力、廢棄物及生質能則較過去上升,在政府持續大力推動再生能源發展之政策下,近年已逐漸展現成效。


我國再生能源推廣政策
(一)國家整體再生能源推廣政策

   發展再生能源需要縝密之規劃以及各公私部門之配合,因此於初期我國以三面向之計畫架構,進行發展再生能源之整體推廣政策(表1)。


1  國家整體再生能源推廣政策

(二)「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內涵與重點

我國於200978公布「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為我國推廣再生能源之政策法源依據,採行電能躉購制度並搭配設立基金、示範補助、法令鬆綁及電業併聯及躉購義務等措施,推動再生能源發展(3)。

 

3 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內涵與效益

 

1.推廣總量

   觀察各類再生能源發展之近、中、長程規劃(表2),我國「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規劃未20年內大幅提升再生能源使用,鑑於日本核災之重大影響,經濟部持續檢討再生能源目標,以加速開發我國再生能源潛能並擴大各類再生能源推廣應用,藉由提高再生能源設置量,降低核能用電依賴度,2030年達成推廣目標累積達12,502MW


2  我國再生能源發展之近、中、長程目標規劃
 

2.躉購費率

   我國再生能源推廣制度係採電能躉購制度,為有效並合理訂定躉購費率,經濟部依「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九條第一項規定組成「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審定會」,每年檢視各類別再生能源發電技術進步、成本變動、目標達成及相關因素,審定及檢討各類別再生能源之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對於業者及民眾所生產之再生能源電力,以固定價格、躉購期間20年、報酬5.25%及全額收購之方式,保障業者之合理投資利潤(4)。

再生能源發展條例電能躉購制度能源自主化太陽光電風力發電競標機制能源政策費率審定推廣目標滾動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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