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學院|台經月刊|【國際政經瞭望】區域經貿整合的數位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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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政經瞭望】區域經貿整合的數位潮流

蘇信瑋  (2022/05/09)    《台經月刊第45卷第5期》

全球數位貿易趨勢

坐在家中打開Netflix觀賞各國精彩的影視頻道,從Amazon購買海外商品,數位化不僅是各國境內產業與經濟的轉型升級,以及國民消費、聯絡感情、交通移動等生活模式的轉變,同時也透過國與國之間的貿易及海底網路電纜,將全世界的商品與服務打破過去實體運輸的限制,以數據傳輸或O2O的模式擴散到其他國家,使民眾的生活文化及企業提供的商品服務與商業模式更形多元豐富。

數位貿易(Digital Trade)在早期主要就是指電子商務,1998WTO便針對數位貿易與電子商務相關議題進行討論。所著數位經濟的發展及科技的創新,數位貿易的內容逐漸以傳統跨境電子商務為核心向外擴增,而包含如前述的Netflix以及Spotify等跨國影音平台影音娛樂服務的購買、透過跨國平台訂購旅宿房間、旅遊行程、購買AmazonGoogle Play的電子書,以及在Steam上購買遊戲或遊玩跨國線上遊戲等變得多元化。綜合OECD及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的定義,數位貿易可說是企業、政府或一般個人基於網際網路與數位技術,並以數據形式或實體交付商品服務的跨境交易行為。

隨著數位科技的全球擴散,以及民眾對於日常生活中出現的創新應用接受度日益提高,使數位貿易的金額在近年逐步成長(表1),由聯合國貿易和發展委員會發布的全球B2C跨境電子商務銷售金額與家數統計顯示,全球進行B2C跨境電商的廠商家數與銷售金額均逐年成長。

同時在全球貿易的重要性也逐漸取代部分傳統貿易,重要性逐漸提升。加上近年COVID-19疫情蔓延全球,各國政府為了防堵疫情採取封鎖隔離策略,間接促成了線上外送平台、電商平台為代表的零距離經濟興起,使原本對數位交易較無興趣的消費者有動機嘗試,擴大數位交易方式的使用消費客群,也加深消費者對於數位化交易的依賴,進一步加速了數位貿易的成長及重要性。

 

1  B2C跨境電子商務銷售金額與家數
 

 

另一方面,數位貿易也為企業、消費者甚至於各國政府帶來新挑戰。數位貿易主要透過網際網路與數位技術進行,因此不同於傳統貿易,首先在交易時可能發生資訊安全問題,而影響買賣雙方的權益,另外對於許多類型的B2C(企業對消費者)交易來說,因為非現場現貨交易,同時需要後續的物流將商品送交消費者,或者是影音視頻、電子書等非實體的文化類型數位商品,在事前的驗貨上具備難度,若是發生在跨境的情況,會因為各國的法律不同,消費者退貨退款程序也相對複雜,因此數位貿易的交易糾紛排解以及買賣雙方在交易過程中個人資訊與權益的保護在近年備受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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