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探索】綠建築之發展與前景
張心穎 (2008/08/05) 《台經月刊第31卷第8期》
邁向低碳經濟的綠建築
從1992年「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 到1997年的「京都議定書」,含括二氧化碳減量與管制,以致於環境管理之永續發展已成為全人類對未來的共同期許。其中以能源效率、水資源效率以及垃圾減量為目標,和「與地球環境共生共榮」為訴求的「綠建築」便格外受到重視。
根據成功大學建築研究所的研究統計,台灣的營建業消耗能源所排放出的二氧化碳量,占全國總排放量的24.3%,將近1/4。有鑑於此,要邁向低碳經濟,「綠建築」的發展則成為實踐低碳經濟生活過程中不容忽視的一環,以期確實達到節能、省水、減廢等目的。本文將介紹國內外目前「綠建築」的相關概念與評估指標,並說明國內目前推行概況,希冀藉以瞭解未來「綠建築」發展願景。
綠建築的定義
討論綠建築發展首先應就何謂綠建築加以界定,雖然至今國內外對於綠建築尚無統一的定義,然內容仍不脫「永續」、「生態維護」、「節能」等範疇。有些歐美國家稱「綠建築」為「生態建築(ecological building)」或「永續建築(sustainable building)」。儘管用詞多元,1998年在加拿大召開與環保相關的國際建築學術會議,則以「綠建築的挑戰(Green Building Challenge)」為標題,顯見「綠建築」一辭已為國際學術界所認同。
日本稱「綠建築」為「環境共生建築」,其發展目標(1)減低環境負荷(Low Environmental Impact);(2)與自然環境親和(High Contact to the Environment);(3)舒適與健康(Amenities & Health)等三項。美國對於「綠建築」概念則包括(1)能源效率與節約;(2)室內空氣品質;(3)資源與材料效率;(4)環境容量等。歐洲國家對綠建築(生態建築、省能建築)則偏重生態平衡、保育與物種多樣化、資源回收再利用、再生能源及節能等。
而我國對於「綠建築」的定義可以從初期消極定義,擴大到目前所提出的積極定義。消極的定義則是以消耗最少地球資源、製造最少廢棄物的建築物,積極的來看,建築物須具有生態、節能、減廢、健康的特性。另外根據張世典教授對「綠建築」的定義:在建築生命週期(生產、規劃、施工、使用管理及拆除過程)中,以最節約能源、最有效利用資源、最低環境負荷的方式與手段,建造最安全、健康、效率及舒適的居住空間,達到人及建築與環境共生共榮、永續發展的目標。林憲德教授認為「綠色建築」並不是在建築環境上種樹植栽的綠化而已,而是一種對於居住環境進行全面性、系統性的環保設計理念,是一種強調與地球環境共生共榮的建築環境設計觀。
綜合上述,「綠建築」就是在建築生命週期各階段以最節約能源、最有效利用資源與最少廢棄物產生的方式,來營造低環境負荷的居住空間,並達到人、建築與環境共生共榮且永續發展之目標的建築環境設計觀。換言之,人類因居住需求而產生建築開發行為,往往會對地球自然生態環境造成一些衝擊影響,因此如何在建築生命週期各階段,使人類的居住行為與營建活動,對地球自然生態環境產生最小影響,並且達到永續發展的目標則可稱之為「綠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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