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政經瞭望】再生能源憑證協助達成碳中和機制構想介紹
陳彥豪.鄭宇涵.陳冠婷.林鈺錡.黃冠維.許尚溥.馬雲琭 (2021/03/09) 《台經月刊第44卷第3期》
隨著再生能源的推廣、被採用及技術精進,再生能源在特定區域已是最便宜的能源來源。承諾100%使用再生能源的理念,近年來也得到更多企業認同。自設再生能源發電自用的生產型消費者模式,則為企業經營帶來新的思維與機會。目前在台灣的企業可透過自設再生能源設備、或外購再生能源及憑證,取得台灣再生能源憑證,宣告使用再生能源。國際上許多國家或城市都宣布氣候變遷升級為氣候緊急狀態,歐美、日韓等國家的綠色新政則積極回應對抗氣候變化的責任,選擇以保護氣候為核心,以極大化再生能源作為達成碳中和的重要手段。本文將介紹如何以再生能源憑證協助達成碳中和,構建再生能源綠色新世界構想。
主要國家強化氣候保護策略介紹
快速的氣候改變驅動全球超過100個以上政府在2019年共同發布緊急狀態宣言,重新開始採取實際行動面對怵目驚心的氣候危機。面對氣候變遷和環境退化,歐洲執行委員會發表綠色新政,設定2050年達成氣候中和目標,並規劃一系列產業、循環經濟、生物多樣、能源系統整合、氫能、離岸風力、電池、建築策略,藉氣候和環境危機讓歐盟全面轉型成永續經濟體(注1)。
美國新任總統拜登在面對危機深化的時刻,擘劃現代化、永續基礎建設和公平潔淨能源未來,讓美國在2050年之前100%使用潔淨能源,達成全面淨零排放(注2),成為更強韌、永續的經濟體。日本以2050年達成「碳中和」為目標提出經濟與環境正向循環的「綠色成長戰略」,極大化再生能源發展推動電力部門全力脫碳,非電力部門則以電力化為中心,搭配氫能、二氧化碳回收達成零碳化。綜觀主要國家多都積極回應氣候變遷挑戰,政策方向多選擇以保護氣候為核心,極大化再生能源在各部門應用,作為達成碳中和、保護氣候、追求國家轉型成永續經濟體的重要手段。
企業採用再生能源追求碳中和案例
氣候緊急狀態(Climate Emergency)的意涵在於每個單位或是個人在面對氣候變遷時,都要扮演更積極關鍵的角色,藉由儘快採取行動及立即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對於氣候崩潰做出有意義的承諾(注3)。目前全球2/3溫室氣體排放主要源自於傳統能源生產與使用,再生能源是來自大自然的能源,例如太陽能、風力、潮汐能、地熱能、水力、生質能,相較於燃煤、燃氣發電,再生能源溫室氣體排放量極低。由於再生能源等潔淨能源科技對於企業已經可提供各式各樣的利益,例如環境效益、價格穩定,國際上許多企業正在增加對獲取再生能源或100%使用再生能源的承諾,甚至嘗試以更創新的方式追求本身全時或其供應鏈提早實現碳中和,作為企業面對氣候變遷及資源使用方面責任的新社會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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