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學院|台經月刊|【經濟變.辨.辯】德國再生能源發展現況與法案改革

 

台經月刊

 

【經濟變.辨.辯】德國再生能源發展現況與法案改革

闕棟鴻  (2014/11/07)    《台經月刊第37卷第11期》

德國政府早從2000年即制定再生能源法,為再生能源推動提供堅實的基礎,卻也因此導致電費支出倍增,為此,德國政府將改革再生能源法(EEG 2.0),刪減原有的產業電價折扣與再生能源補貼,國家整體對再生能源的補貼預計將從目前的新台幣6.8元/度,至2015年將減少為4.8元/度,以減緩未來電價上漲之趨勢。

 

德國能源政策目標與發展現況

德國政府於2011年6月6日的內閣會議中,重新檢視國家整體能源政策,會後決議德國將採取積極全面廢核的態度,朝向一個以再生能源為主的新能源世代。德國早從2000年即制定再生能源法,並於2004年、2008年以及2012年通過三次全文修正,其立法目的在於「促進能源供應之永續發展及保護氣候與自然環境,並經由此目的之達成,進而降低能源成本、減少使用化石燃料,以及提升再生能源技術的發展」。透過固定電價收購與20年保障收購期程,躉購再生能源電能,支持再生能源發展,達成國家減碳與能源轉型之願景。

(一)德國能源政策目標

德國於2010年發布能源概念(Energy Concept),具體宣示其能源政策發展目標,分述如下:

1.溫室氣體減量目標

相較於1990年,德國溫室氣體排放量於2020年、2030年、2040年以及2050年將分別減排40%、55%、70%以及80~95%。

2.再生能源發展目標

(1)再生能源發電占比於2020年、2030年、2040年以及2050年,將分別達到35%、50%、65%以及80%。

(2)再生能源初級能源供應占比於2020年、2030年、2040年以及2050年,將分別達到18%、30%、45%以及60%。

3.能源效率發展目標

(1)相較於2008年,初級能源於2020年要減少消費20%,並於2050年減少消費50%。電力消費於2020年要減少消費10%,並於2050年減少消費25%。

(2)每年能源生產力(每單位能源可以產生的GDP)上升2.1%。

(3)相較於2005年,運輸部門能源消耗於2020年減少10%,並於2050年減少40%。

(4)建築部門能源效率每年提升1~2%,相較於2005年,2020年建築部門供熱需求減少20%,2050年初級能源消費減少80%。

再生能源法電價改革能源轉型補貼調降再生能源附加費市場交易強制化產業電價折扣電力結構調整溫室氣體減量全民負擔機制

分享:


 

聯絡我們

104 台北市中山區德惠街16-8號7樓
電話:總機 +886 (2) 2586-5000
傳真 +886 (2) 2586-8855
E-mail:bussiness@tier.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