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學院|台經月刊|【社論】工業小幫忙,農業大發展——以酒精汽油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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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工業小幫忙,農業大發展——以酒精汽油為例

台經院  (2009/02/05)    《台經月刊第32卷第2期》

          台灣農業在民國四○及五○年代是經濟成長的主力,蔗糖、稻米及其他農產品不僅提供國內需要,也出口至國際市場賺取極為珍貴之美元外匯。政府協助企業利用外匯購買機械設備以發展工業,當時之政策即為「農業培養工業,工業發展農業」。然而,隨著經濟發展,農業產值占國內生產毛額(GDP)之比例從民國42年達34.28%,一路下滑至民國96年的1.45%。農業的風光不再,農村的建設依「舊」,農村就業人力早已流失,農業似乎已被時代淘汰。

國內在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之後,休耕面積從2001年的6.8萬公頃增加至2006年的22萬公頃,政府每年投入超過100億元補貼休耕,造成農村愈加蕭條,年輕人前往都市謀生,老農成為農業活動的主要參與者,農村經濟活動幾乎停滯。另一方面,休耕農地由於疏於管理,形成蟲害侵害周邊良田,使得實際投入耕作農民之經營成本大增。近年來為鼓勵休耕農地復耕,農業部門提出獎勵方案,規劃休耕地轉作飼料玉米以提高糧食自給率,以及推動平地造林減緩溫室氣體暖化等,然而卻對於振興農業幫助有限。在大宗穀物受國際價格波動影響下,種植玉米存在高度風險,農民投入誘因偏低;此外,平地造林政策卻又與農地復耕政策相互矛盾,可耕田的平地為國內稀有資源,應予有效規劃以活化農村經濟。

台灣稻米自給率已高達九成,再大幅擴增種植面積則易產生產銷失衡;至於過去依賴進口之穀物,國內一旦大量投入生產又無法規避國際價格波動風險時,對於農民又將形成傷害。目前國際間對於休耕農地利用,朝生質能源發展已成為重要選項之一。例如,以國家安全為前提的美國,過去幾年大量補貼玉米農民,擴大玉米酒精產量以替代從中東進口石油;2007年布希總統更提出「Twenty in Ten」計畫,宣示美國十年內將透過使用生質酒精和其他替代能源,減少汽油消耗量20%; 2008年5月通過之「食物、保育與能源法」也開始補貼前瞻生質能技術所需之能源作物與料源,以確保生質能發展。至於一向強調環保訴求的歐盟地區,同樣鼓勵農民種植能源作物,對於一般耕地與休耕地也提出不同補貼方案,以達成2020年之前運輸系統燃料至少10%使用生質能源替代之目標。除了先進國家,其他國家如巴西、中國、印度、泰國等生質燃料產量皆有日益增加現象。綜合而言,無論是已開發國家,或者是開發中國家,只要自然條件允許,都有開發生質能源之規劃,並且料源供應皆以本土料源做為優先考量,不足部分才考慮進口。

此外,從國際糧價、油價與酒精交易價格走勢來看,在各國確定生質酒精中長期發展目標下,酒精國際交易價格相對平穩許多,尤其當以內需市場為主要考量,供應面和需求面之掌握度相對較高,無論對於上游原料供應的農民或下游酒精工廠,皆提供一個較穩定的經營環境。因此,生質能提供國內農業一個新的發展契機,而國內農地利用之規劃,除了糧食供應外,亦應朝向能源供應思考。

對於生質能的發展也有許多爭議,包含與糧爭地、開墾雨林破壞生態、是否具備經濟性與是否具備能源產出大於投入效益等,然而國內的規劃係著眼於22萬公頃休耕地與農業廢棄物之利用,因此前兩項議題在國內並不存在。至於能源與經濟效益議題,根據左峻德等(2008)(注1) 的研究,利用目前國際上已商業化技術進行生產,國內包含利用甘蔗、甜高粱、玉米與甘藷等生產酒精,其能源產出皆大於投入能源,具備能源轉換效益。至於生產酒精總投入雖然高於國外生產成本,但與進口酒精成本相比較已相當接近,而此一成本比較尚未將國產酒精減碳之外部效益計入;同時對農村所衍生的經濟效益更為顯著,以推動百分之三(E3)酒精汽油為例,種植6萬公頃甘蔗、投資新台幣60億元建置三座10萬公秉酒精工廠,自產30萬公秉甘蔗酒精,即可至少創造1.1萬人直接農業長期就業,此可顯示國內發展酒精油對於農業之實質效益鉅大。

因此,建議政府順應世界潮流,擬訂生質能源產業長期發展政策與目標,譬如,跟隨歐盟國家以2020年之前達到運輸部門燃料10%以上為生質燃料,或是美國2017年達到20%以上之生質燃料。那麼生質能源之市場目標即可確定,農業部門方能據以規劃大規模農場,也才有降低生產成本之可能性。具體來說,考慮我國國情,政府應可宣布2020年開始強制使用百分之十(E10)之酒精汽油(注2),以國內每年一千萬公秉汽油消耗量推估,每年將需要100萬公秉之酒精,現有農地扣除因糧食安全所保留之外,應有多餘農地釋放,並搭配現有22萬公頃休耕地,採用農企業耕作方式,將農地之所有權與使用權分開處理,組成大規模農場,採用機械化操作方式,這才有機會降低作物之生產成本。

當生質能源產業長期發展政策確立之後,相關配套措施即可參考歐、美國家之作法,首先調整現行休耕補助辦法,提供能源作物環境補貼,並鼓勵休耕地與一般農地結合,組成規模經濟農場種植能源作物,自產能源作物提煉之酒精則免徵貨物稅與空污費,未來如果課徵能源稅,酒精汽油將隨著酒精含量依比例減免。酒精工廠可享有投資抵減與租稅獎勵,在酒精汽油市場未達規模經濟之前,對於進口酒精比照進口石油課徵酒精基金。由於相關配套措施牽涉到農委會、經濟部、財政部與環保署之業務。為加強事、權統一管理之績效,建議參考生質酒精生產大國巴西之經驗,成立「生質能源推動委員會」,並由農委會擔任召集單位,協調相關部會擬定因應料源優先使用強制油品業販售酒精汽油,與鼓勵消費者使用等配套措施。

長期以來國內農業部門一直處於弱勢,無論是限水休耕或是釋出農地皆全力配合以發展工業,形成老舊與疲弱農業。然而,在二氧化碳減量成為國際共識下,使用酒精汽油做為車用替代燃料實為國內農業發展之新契機,在工業界小規模投資下,對於國內農業卻能有新的局面與發展。生質能源是國家能源安全中不可或缺的項目,也是綠色能源的代表之一,值得政府與民間全力發展。生質能源的技術發展與日增進,從傳統油脂、澱粉與糖質作物轉化成生質能源之技術,逐漸提升至以纖維素轉化成生質能源之技術。能源作物因而將擺脫與人類爭食之爭議,而將農業部門轉化成糧食與能源並重之產業,這種發展趨勢已漸成國際共識,值得我國參考。

綜合而言,生質能源產業發展具有能源自主、農業發展、環境保護和經濟成長等綜效。生質能源發展政策需有長期發展願景,並以農業發展為主軸,農業部門應先盡力追求料源成本之合理性與最小化,輔以為達規模經濟而採行之各項補助與輔導措施。工業部門提供小幫忙,僅需在百分之百進口石油中,保留自產酒精10%之添加,即讓休耕多年已高達22萬工公頃之休耕地有活化與發展之機會。目前正逢世界經濟不景氣,國內投資與消費不足,這種本小利多,造福在地農民、農村與農業的投資,應是政府首推計畫。

注釋

1.左峻德、蘇美惠、方俊德,「國產酒精料源生產力與能源及經濟性指標研析計畫」期末報告,農委會農糧署委託,2008.06。

2.左峻德,“我國發展生質能源產業之可行性”,農業生技產業季刊,第九期,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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