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動態SNG】台灣自產生質燃料永續性之探討
蘇美惠 (2011/07/06) 《台經月刊第34卷第7期》
台灣自產能源不足,且能源進口依存度高達 99.4%,近年來受國際能源價格持續飆漲影響,不但引發國內物價大幅波動,對國內經濟穩定也造成極大衝擊。國際能源總署(IEA, 2005)指出全球從2005~2030年的能源使用量將增加55%,運輸部門將是全球第二大能源使用者及最大石油使用者。至2050年全球車輛將增加23億輛,其中發展中國家將占82.6%,改善車輛里程數與發展替代車輛將限制,但無法消除對液體運輸燃料的需求(World Bank, 2009)。隨著全球氣候變遷問題對環境衝擊的增加,2007年美國與歐盟之聯合聲明中,給予能源安全更符合時代潮流的定義,除過去能源取得的多元化、價格合理與可靠性外,能源安全更需兼顧能源取得之潔淨性與穩定性,以便支持經濟永續發展與環境保護(注1)。
目前已被提出應用之再生能源技術項目中,大多數屬於電能應用,只有生質酒精與生質柴油等液態生質燃料,可作為車用替代燃料。由於油價上揚直接影響的是交通運輸燃料成本,為積極發展車用替代燃料,各國除了已訂定中長程發展目標外,更不吝於對於生質燃料研發、料源生產或產業鏈建置投入補助。根據IEA「2010年全球能源展望」報告評估,2009年各國政府對生質燃料補助約為200億美元,預估2010~2020年每年補助平均將達450億美元,2021~2035年年補助平均,則將進一步提高至650億美元,顯示生質燃料已成為各國發展綠色低碳經濟重要選項之一;其目的不外乎降低交通運輸部門,對於化石燃料依賴及溫室氣體排放,且兼顧創造新興產業及創造就業。
台灣加入WTO後,休耕面積從2001年6.8萬公頃,增加至2010年達20.9萬公頃,政府每年投入超過新台幣100億元補貼休耕,造成農村愈來愈蕭條,年輕人往都市謀生,老農成為農業活動的主要參與者,農村經濟活動幾乎停滯。2009年6月再生能源發展條例通過,同意對於利用休耕地或其他閒置之農林牧土地,栽種能源作物提供補助;在政府願意提供獎勵經費,支持能源作物推廣下,發展生質能對於農村而言,成為農村活化重要契機。然而,目前發展生質燃料,最積極的歐盟地區與美國,已將永續性指標列為發展生質燃料重要精神,確保生質燃料對於環境友善,及對社會經濟產生正面影響。綜觀目前已提出的生質燃料永續性準則中,具體量化指標皆涵蓋能源投入、溫室氣體減量、生質燃料所創造經濟性及農藝性表現;非量化指標則已納入生物多樣性,及對土壤與水資源的保護。此外,國際間探討生質燃料永續性準則內涵時,皆依循完整生命週期分析評估。因此,本文將先介紹目前國際間永續性指標的發展概況,在分別從能源轉換效率、環境效益與經濟面等三個構面,探討採用本土料源發展生質燃料之永續性。
國際間生質燃料永續性指標
Matthias Fawer(2006)認為生質能雖具有「生物」標籤,卻不能被歸類為「可持續性的能源」。因此,生質能若希望被歸類為再生能源,其未來發展型態需符合永續性準則。2005年歐盟提出之生質能行動計畫,已將生質燃料推廣方向設定為確保生質燃料生產對於環境具正面影響,提升成本有效性,加速研發第二代生質燃料,改善生質燃料生產方式,促進生質燃料永續發展。關於生質能永續性準則之建構,自2007年起便引起歐盟產官學界重視,目前在國際間對於生質燃料的發展,已逐漸將永續性指標列為發展生質燃料重要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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